2003年1月9日,是农历腊月初七。元旦的喜气未过,浓浓的春节气息已迎面扑来。各家各户开始忙碌,商家更是紧抓商机,紧张地进货、销货。下岗女工刘某与同事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城合开了一个粮油门市部,上午刚联系好一笔生意,午饭后便急急忙忙地骑车到县城工商银行十字街营业所取了7000余元现金,又匆匆赶往粮油门市部准备进货。

她怎么也不会想到,一双邪恶的眼睛正紧紧地盯住了她的钱包……

当刘某行至十字街时,一名尾随其后的陌生男子突然用枪口对住她,抢夺她装钱的挎包,求生的本能使她丢弃自行车,挣扎着向街边的门市部跑去。穷凶极恶的歹徒连开两枪,刘某倒在血泊之中。歹徒拽下她的挎包,骑上她的自行车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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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声震惊了整个渑池县城。现场附近的商户好长时间才从惊恐中醒来,慌忙打110报警。警方接到报警,五分钟后赶到了现场,随后检察机关和渑池县委、县政府也派人赶到现场,每个人都被现场的惨状所震惊,被犯罪分子的胆大妄为所激怒:光天化日之下,在繁华的街道之上公然持枪抢劫,这是对政府、对司法机关的公然挑衅,必须全力以赴缉拿凶手!

侦查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各警种联合行动,一张大网撒向县城内外。信息汇总结果表明:犯罪分子系流窜作案;掌握枪支使用技术;可能有犯罪前科,且心狠手辣;具有一定的反侦查经验;生活拮据,以侵财为目的;活动范围在三门峡及周边地区。

警方进一步加大了侦破力度,一条条线索迅速反映上来,又一一被否定……

转眼间七八天过去了,侦破工作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逐渐陷入僵局。群众对此议论纷纷,“隐身劫魔”的阴影笼罩着春节前的渑池古城,本当忙着采购年货的人们不敢单独上街购物,到银行取款时总是提心吊胆的,尤其是女人,甚至不敢单独上班、取钱。“隐身劫魔”的流窜作案特征又使人们对劫案的恐惧扩大到三门峡全市以及周边的几个地区,一时间,一些谣言也随之而起……

就在案情扑朔迷离之时,一个细节引起了办案干警们的注意:被害人是在从银行刚刚取出钱后就被抢劫,不能排除其在取钱过程中就被跟踪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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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立即调取县工商银行的监控录像,结果发现1月9日中午11时至13时,一名可疑男子在县城工商银行十字街营业所附近徘徊,在被害人取钱过程中,这名可疑男子曾走近被害人做较长时间的窥视。

录像表明:该男子30多岁,身高约1.75米,中等体态,行走时为外八字步式,上身穿深色休闲棉衣,下身穿深色裤子,脚穿黑色方头皮鞋,戴有深色耳朵套、深色手套、白色口罩,背一个黑底镶有白色线条的“伟豹”牌双背带旅行包。

这些特征与现场目击证人的描述基本一致,所携带的背包和劫犯逃跑时丢弃的背包一模一样。

“就是他!”在场的人员异口同声。调查活动进一步深入,所有迹象表明,犯罪分子在义马、渑池等地的银行已多次踩点,可谓蓄谋已久,并有再次作案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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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终于露出了水面。

市县两级公安机关200余名参战民警携带15000份协查通报和上海市刑侦技术专家制作的犯罪嫌疑人模拟画像,并自带放映设备及200张现场录像光碟,分另在渑池县的大街小巷、工矿企业、城镇、农村张贴通报、画像,反复放映现场录像光碟。

强大的宣传力度取得了显著的效果,530多条线索源源不断地汇总到指挥部,经认真排查后,确定重点人员35名,涉及洛阳、山西、安徽、洛宁、义马等地,但经逐人查证核实后,均被排除。干警们将渑池、义马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踪迹。

时间已到了1月18日下午16时许,就在此时,有人反映渑池县仁村乡的一座山上发现一名可疑人员,与电视播放的嫌疑人很像并持有类似枪支。

专案指挥部立即决定清山。

时值周六,但180名民警在短短10分钟内即全部集合到位,40分钟后,全部到达指定的山区。严冬腊月,滴水成冰,山顶上更是寒风刺骨,干警们在不能开灯的情况下,摸黑战斗了一夜,最终证明该线索并不真实。犯罪嫌疑人就像蒸发了一样在三门峡消失了,案件再次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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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大海捞针般艰苦细致的排查,1月19日,一知情人向刑警大队长茹谓斌反映:录像资料上的人,很像曾在洛阳监狱服刑的李晓红(化名)。

指挥部立即派民警左江涛、郭刚勤携带录像资料前往洛阳监狱,在监区播放,组织服刑人员观看,经监狱管理人员和曾与李晓红住同一监舍的服刑人员辨认:录像上的人的姿态、体形、动作与李晓红极为相似,但李已出狱一年。

监狱档案显示:李晓红,男,38岁,陕西省铜川人,1998年因犯抢劫罪被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2年2月刑满释放。

案情渐渐露出一丝曙光,民警群情振奋。

专案指挥部当即把李晓红确定为“1.9”抢劫案重要犯罪嫌疑人,派主管刑侦的刘柏芳副局长率领十余名精干民警连夜驱车赶往陕西省铜川市。民警们在凛冽寒风中一路颠簸来到铜川,虽备感倦怠,但为使案件早日取得进展,他们立即与当地警方联系,展开对李晓红的内查外调工作。很快,李晓红被传唤到当地派出所,经询问、了解,结果令人大吃一惊:李晓红老实本分,一直在家,从未出过远门,更未被判刑入狱。

显然,陕西铜川的李晓红与洛阳监狱的“李晓红”不是同一个人,案件又一次陷入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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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谁冒用李晓红的姓名?为何冒名?中间必有蹊跷。

专案指挥部经过分析后决定派人再进洛阳监狱,进一步了解“李晓红”的真实身份及家庭社会关系。

在洛阳监狱,民警查遍了李入狱、出狱手续及狱中往来信件,一无所获。无奈,民警们翻出1998-2002年已归档的值班记录、会见记录一页一页地翻查,突然,一个醒目的名字引起民警的高度警觉——薛冬梅(化名),西安市人,曾经与“李晓红”多次会见。至此,找到薛成为揭开“李晓红”“庐山真面目”从而突破案件的关键。专案民警又马不停蹄直奔西安市,此时,劈劈啪啪的鞭炮声响了起来,羊年春节已姗姗而来,火车的鸣笛声引发了民警对家人的思念。除夕之夜,坐在车上的民警只好打电话向家中老人拜年报平安。

古城西安正沉浸在春节的喜庆气氛中。专案民警们无暇驻足欣赏,与西安市警方一道,迅速找到薛冬梅。但面对民警的问话,她要么置之不理,要么答非所问,民警只好耐下心来,苦口婆心地讲法律讲道理。也许是民警的真诚打动了她,也许是怕民警搅了她过新年的兴致,她终于开口:“李晓红”的真实姓名叫杨智,38岁,是自己的儿子,从洛阳出狱后回过一次家,尔后不知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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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呼万唤始出来”,狡猾的“隐身劫魔”杨智终于浮出了水面。

茫茫人海,杨智身藏何处?

经充分研究确定:既然案犯在渑池实施抢劫,包内又装着三门峡市广播电视报,并且案犯第一次作案也在三门峡,可以断定案犯在三门峡有落脚点,应重点排查出租房屋、旅社、饭馆等场所,从中查找杨智踪迹。

两路同时展开行动:一路直逼西安,进一步调查杨的亲属、朋友,追查杨的下落。一路以三门峡市区为核心,以杨智或李晓红身份证登记的出租房屋、住宿旅社情况为重点,展开大规模清查。捷报频传:三门峡市区查到了用杨智身份证登记租赁的房屋。

房东证实:杨智1月8日在此居住1月9日不知去向,1月10日曾返回一次,后又匆匆离去。

三门峡工行中心营业部查到了以杨智身份证开设的账户和办理的金穗卡。电脑资料显示,该卡于案发后,在云南省昆明市取过款。

兵贵神速,专案民警乘飞机急飞昆明,在昆明警方的协助下,仔细排查了取款营业所附近的旅馆、饭店,没有发现杨的踪迹。经过在昆明周边地区艰苦而仔细的排查,终于在云南开元市区的稻香旅社查到以杨智身份证登记的房间。

3月2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居住在此的“川妹子”王某抓获,王某供述了自己是杨智的姘妇,杨智曾在此居住一个多月,前几天离开,可能去贵州或回三门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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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上午,正在三门峡市区执行搜捕任务的渑池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光明、侦查员马文远、高泽亚、杨林搜寻到宋会路段时,一名男子从张光明身旁一闪而过匆匆朝东南走去,富有侦查经验的张光明瞬间将此人与录像上监控的犯罪嫌疑人合并定格,认为此人就是杨智,便当即用眼神示意身边的马文远,伺机抓捕。

但此路段行人过多,凶犯可能带有枪支,为避免伤及群众,张光明、马文远等跟踪其后,寻找有利抓捕时机。当行至宋会路中段下坡处时,行人稀少,张光明、马文远紧走几步,超过犯罪嫌疑人,乘其擦肩而过之际,迅猛将其扑倒,该男子从腰间摸出随身携带的枪支负隅顽抗,张光明果断开枪,将其击伤。侦查员高泽亚、杨林迅速用手铐将其牢牢铐住,当场缴获手枪一支,从其身上搜出子弹50余发和名为杨智的身份证一个,人证相符,此人就是杨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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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获后的杨智长叹一声:“如果你们今天抓不到我,我又要‘做一票’走了。”

原来,杨智在渑池抢劫后跑到云南,认识了姘妇王某,将钱财挥霍一空后,又窜回三门峡,正准备抢劫某医院收款处的存款车,不料被抓获。

干警们不由得在心中暗叫“好险”!

“隐身劫魔”原形毕露。从案发到抓获罪犯,用了55天时间,侦查人员足迹踏遍5省市,行程万余里,历尽艰辛。当杨智被押回渑池时,曾出现万人空巷的壮观局面。

下面我们来透视了杨智的人生轨迹:38岁的他,有将近20年是在监狱中度过的。

1965年1月6日,杨智出生于陕西省黄陵县,父亲是西安市某中学的教师,母亲是某厂工人。初中毕业后通过父亲托关系,杨智进了某中专学习,毕业后分配到某厂工作,因不满意繁重的体力劳动,1986年与人合伙盗窃某部的军用枪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1996年8月假释。1998年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02年2月刑满释放。

2002年10月份,杨蹿到位于中缅边界的云南省瑞丽市,从一缅甸人手中购买二八式盒子手枪一支、子弹60余发。2003年1月9日,杨制造了这起震惊渑池的抢劫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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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并不复杂的履历中有一些现象不能不引人深思:杨智的第二次抢劫是在假释期间。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罪犯在假释期间,其行为由公安机关监督,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假释期满后,应公开宣告。然而,杨智被假释后,当地公安机关根本就不知道他的行踪,杨智回家仅仅住了一个多月,就出外打工,监督机关对此毫无知晓;假释期满后,更是无人过问此事,而此时的杨智又因抢劫罪在洛阳监狱服刑。这不能不反映出我们司法部门在执行上的漏洞和缺憾。当杨智第二次因抢劫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仅凭一张捡来的身份证就蒙混过关了。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按自报姓名进行诉讼,但是如果当时有关人员稍稍有一些责任心,对假身份证进行必要的审查的话,那么将会是另一个结果。

2003年7月8日,河南渑池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座无虚席,由三门峡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智持枪抢劫、杀人案正在公开审理。一声槌响,审判长庄严宣判:“被告人杨智在光天化日之下,持枪抢劫他人财产,并致人死亡,情节极为恶劣……依法判处杨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所有财产……”

被告席上,人称“隐身劫魔”的被告人杨智一脸木然,完全失去了狡黠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