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宁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法官,用调解的方式为十四名农民工解决愁“薪”事,快速高效做到案结事了,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下面,跟随小编一起去详细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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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基本案情

2023年王某作为驻工地代表,带领班组共十四人于2023年2月至4月期间在某机电公司施工,施工作业完成后,对方迟迟未支付相应工资,王某等人多次联系机电公司,该公司一直推脱,不履行相应义务,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某依法向洛宁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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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用心调解

洛宁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为促使机电公司能够尽快支付该笔劳务费用,十四名农民工能尽快拿到自己的“血汗钱”,法官魏朝彬决定对双方采取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魏朝彬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确定调解时间,在电话里中了解双方诉求,表达对方意愿,从情理到法理循序渐进,不断缓解双方矛盾,在劝说下,双方均表示愿意积极参与调解,尽快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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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握手言和

最终在魏朝彬的释法明理下,双方当事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握手言和,均表示愿意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机电公司于2024年6月起,于每月28日前给付原告王某20000元,于2024年12月28日前付清最后一笔23763元,合计143763元。

同时,为了更好地督促被告按时完成还款任务,在调解协议中约定违约金条款:如被告机电公司没按照第一条约定的时间及数额履行,被告每逾期给付一笔加罚违约金3000元,原告王某可就未给付部分以及违约金向法院申请一次性强制执行。为原告王某及时拿回“血汗钱”提供“双保险”。

调解是法院快速解决矛盾解纠纷的“润滑剂”。下一步,洛宁法院将持续发挥调解的最大效能,让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各方在情理中依法对话,真正帮助当事人案结事了,握手言和,用“薪”温暖辛苦工作的每一位农民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洛宁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