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犯罪,不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执行社区矫正,但他认为自己并未触犯法律,因此对社区矫正很抵触。

  为消除李某的抵触情绪,帮助他以健康心态回归社会,楚雄州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李爱民多次深入李某家中与他谈心,帮他解开心结、接受矫正。

  这样的个案还有很多。从事社区矫正20余年,李爱民跑遍楚雄10个县(市)、103个司法所,面对面检查督导社区矫正工作,用脚步丈量彝州的山山水水,确保楚雄州社区矫正领域的持续安全稳定。近日,在全国社区矫正工作推进会上,李爱民被表彰为“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个人”。

  走村入户家访 消除社矫对象抵触情绪

  “凭什么他(同案犯)判得那么轻,法官是不是偏向他?”李爱民上门走访时,社区矫正对象张某表现出怨恨情绪。

  张某因故意伤害罪入矫,内心没有认识到社区矫正是对其犯罪行为的宽大处理,始终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很抵触,不按日常管理要求按时打卡,不参加学习教育。

  了解到张某父亲已逝、孩子年幼、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为其临时工收入、经济困难后,李爱民主动联系民政部门帮其申请临时救助,进一步解决其生活困难。经不断帮扶,张某逐渐改变心态,表示安心接受社区矫正。

  楚雄州在册社区矫正对象情况复杂,监管难度大。为建立适宜楚雄州的监管方式,李爱民充分发挥村委会在社区矫正安全监管中了解矫正对象的优势,通过不断摸索和试点,形成适宜全州推广的“双宣告、双监管”制度,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监管水平。

  畅通衔接机制 多部门密切配合助力社矫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事执行方式,是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下执行刑罚,工作中需要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密切合作,协调配合。”李爱民说。

  日常工作中,常遇到社区矫正衔接不畅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配合,李爱民多次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将社区矫正衔接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主动对接,共同研究解决。

  2023年,楚雄州司法局联合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制定联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的通知》,有效解决了社区矫正工作各部门之间衔接不畅问题。

  李爱民倡导以新理念促进“心”矫治,制定实施《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建立社区矫正激励机制实施“五好”目标管理的实施意见》,激励社区矫正对象服从管理。

  推动“智慧矫正” 提升社矫工作效率质量

根据司法部开展创建“智慧矫正中心”的要求,李爱民积极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如今,楚雄州10个县(市)陆续建成“智慧矫正中心”,打造出“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的智慧矫正模式。每名社区矫正对象仅需1分钟就能完成人脸、声纹、指纹等识别登记,提升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20余年辛勤耕耘,李爱民始终以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为使命担当,宽严相济、法理并施,把严格执法贯穿到每一个工作环节。

本报记者 谢盛梅 实习生 刘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