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积极服务保障民生,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检察院到申诉人何某某家中开展上门听证,并邀请县民政局、县妇联、社区代表、两名听证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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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何某某(84岁)是一起抢劫案的被害人亲属,该案因被告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法院裁定执行终结,何某某未获得任何赔偿,家庭生活极其困难。何某某在收到相关裁判后向南丹县检察院提出申诉,申请对该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考虑到何某某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南丹县检察院决定到其住处开展上门听证。

面对主动上门的检察官,何某某诉说了案发后面临的艰辛和困难,检察官耐心劝慰,对其申请监督的事项进行释法说理,并向听证员阐述了本案符合司法救助的相关依据。

听证员围绕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是否合法合理和申诉人是否符合司法救助充分展开评议,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何某某进行救助的意见,南丹县民政局、县妇联表示,将按规定尽力给予帮助。最终,何某某解开心结,同意撤回申诉,并签订息诉罢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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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广西检察院

编辑 | 刘岩

审核 | 田骁

投稿 | tx3053911(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