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威胁失效了,内塔尼亚胡“蹦跶”不起来了。

5月20日,国际刑事法院(ICC)一个举动,瞬间引爆了国际舆论局势。

据央视新闻消息,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20日时,申请了“两道”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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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是针对以色列总理内塔尼亚胡和国防部长加兰特的。

检方给出的声明是,其涉嫌战争罪申请逮捕令。检方有“合理理由相信”这两人对“至少自2023年10月8日起”在加沙地带发生的“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负有刑事责任。

第二道是针对三名哈马斯领导人的,分别是:哈马斯在加沙地带的领导人叶海亚·辛瓦尔、哈马斯下属武装派别卡桑旅领导人马斯里和哈马斯政治局领导人哈尼亚。

针对这三人,检方给出的声明和以色列这道“大同小异”,即有理由相信这三名哈马斯领导人对“至少自2023年10月7日起”在以色列领土和加沙地带发生的“战争罪和反人类罪”负有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只是“申请逮捕令”,尚未“发出逮捕令”,和ICC对普京直接下的逮捕令还是有点区别的。换言之,只要还未正式“发出”,内塔尼亚胡等人目前还是有“活动”的时间和空间的。

纵观这两道“逮捕令”,乍一看是对以色列和哈马斯各打五十大板,但细细看,伤害最大的还是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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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以色列毕竟是个国家,哈马斯只算是个组织,同时申请逮捕令,这相当于直接把以色列和哈马斯列为对等对象。对以色列来说,是侮辱性极强的。

二是,进一步瓦解以色列在国际上获得支持。原本,以军在加沙地带的恶行,已经将人们对二战时期犹太人的怜悯和同情消耗殆尽了。再被扣个“帽子”,以色列也会担心其自身的国际地位。至于哈马斯,本来在国际上名声也没被“好”过,与其交好的国家,几乎都不是ICC的缔约国。

老实讲,从效果方面看,ICC对内塔尼亚胡申请逮捕令是认真的,而对哈马斯申请逮捕令,在一定程度上,很大可能是为了抵冲掉以色列的部分愤怒值,避免以方反咬一口,反弹过于厉害。毕竟在此之前,联合国关于巴以冲突的任何决议上,以色列都要求加上对哈马斯的指控。

众所周知,之前ICC拟对内塔尼亚胡下逮捕令时,美国威胁称如果ICC执意而为,将面临美国的严厉制裁。现在看来,美国的制裁大棒,效果越来越不中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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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ICC“不按套路出牌”,以色列和哈马斯均第一时间表示了强烈反对。

内塔尼亚胡暴跳如雷,质问卡里姆·汗“你们怎么敢的?!”,称将“哈马斯恶魔”与“世界上最有道德感的以色列国防军”相提并论,“是历史性的道德暴行,将给ICC蒙上永远的耻辱印记”。

而哈马斯则表示,“这将受害者与刽子手等同起来,将鼓励以色列继续进行灭绝战争”。

显然,双方对于ICC的决定,以哈均不赞同,双方均要求ICC撤销有关申请。

值得一提的是,美西方各国对此事的反应,有趣极了。

美国方面:

美国总统拜登否认以色列对加沙发动的军事行动是“种族灭绝”,并抨击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对以色列领导层申请逮捕令的行为“荒谬”。认为以色列和哈马斯之间不存在对等关系。并在再次承诺对以色列“坚不可摧的”支持,坚定地表示“我们与以色列站在一起。”

紧接着,美国务院发言米勒重申拜登政府立场,还指出美国的质疑不仅在于ICC的管辖权问题,还在于程序问题,即ICC检察官并没有去以色列展开调查。

但在被问及“ICC在对俄罗斯总统签发逮捕令前也没有去俄罗斯调查”时,米勒却双标回应:俄罗斯和以色列之间存在根本区别。在他认为,以色列是一个民主国家,而俄罗斯的情况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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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方面:

对申请逮捕令持反对态度。

德国方面:

先表态尊重国际刑事法院,后话锋一转,质疑称“同时申请逮捕令给人一种错觉,认为两者是对等的。”随后列举了哈马斯被指犯下的罪行,并重申德国支持以色列的自卫权。但态度上比英美温和了不少。

法国方面:

与英德不同的是,这次法国的表态让人很意外。法国外交部发表声明表示支持国际刑事法院的决定和独立性,支持在任何情况下打击有罪不罚的情况,法国遵守有关国际法。

从美西方各国反应看,很明显,美西方在对以色列的立场上,分歧逐渐越来越大。美国害怕内塔尼亚胡被扣上“帽子”,是因为内塔尼亚胡成了“凶手”后,美国也就自然而然的带上了“帮凶”帽子。而德国,除了美国的施压外,更多的还是沉重的历史包袱。只有法国是现在愿意对以色列采取更强硬立场西方国家之一,而这也与马克龙所追求的“独立自主”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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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ICC此举,在巴以冲突中打开了新局面。若通缉令真的能发出,那可真是够内塔尼亚胡喝一壶的。而国际社会的谴责,最终都会直接或间接地转嫁到美国身上,倒也算是“多行不义必自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