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天津5月21日消息(记者韩雨晨)“我很珍惜检察机关给了我这次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的机会,一定吸取教训,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近日,在社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的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向记者表示。

刘某某是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适用“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机制,引导犯罪嫌疑人参与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的首批人员之一。近年来,刑事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轻罪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持续下降,不起诉案件在刑事案件中的占比不断上升。如何做好轻罪案件的诉源治理,教育犯罪嫌疑人让其真诚认罪悔过,顺利回归社会,有效化解矛盾、消除对抗、促进稳定,在轻罪治理中彰显检察担当,是摆在检察机关面前的新课题。为此,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于2023年11月份开始探索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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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进行社会公益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央广网发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供图)

据了解,针对法定刑三年以下的轻罪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无刑事犯罪前科的案件;结合案件证据情况,介于“可诉可不诉”或“可缓可不缓”标准之间案件等,和平区人民检察院经轻罪治理领导小组决议后,安排符合相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去社区参与社会公益服务,犯罪嫌疑人服务前自愿签署《社会公益服务承诺书》,服务完成后经过综合评分服务合格,则考虑对其作相对不起诉或适用缓刑的处理,反之将考虑起诉或不予适用缓刑。

“该模式实现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切实提升检察机关现代化轻罪治理质效,同时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将犯罪嫌疑人对社会消极负面影响转化为积极正向评价。我们也充分考察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态度,推动不起诉权规范行使,有效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力量,切实发挥预防犯罪效果,强化群众自觉遵纪守法意识。”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轻罪治理领导小组组长郝滨告诉记者。目前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已将朝阳里社区、大同道社区和华荫南里社区三个社区作为试点,共完成五批次工作,犯罪嫌疑人涉及危险驾驶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累计服务时长345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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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央广网记者 韩雨晨 摄)

华荫南里社区是该模式的试点之一。“社会公益服务内容非常广泛,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站岗值守、文明劝导、垃圾分类宣传、社区巡逻、暑期安全教育等,这些服务旨在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需求,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华荫南里社区党委书记杨树梅说,“在社会公益服务中,他们加倍努力服务,不仅通过劳动为社会作出贡献,赢得社会的认可和尊重,也给予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和关爱,同时还增强了他们的社会责任感。”

而在这个过程中,杨树梅也对其中一位犯罪嫌疑人印象深刻。“有一位犯罪嫌疑人饮酒后半夜发现孩子高烧,在心急而侥幸心理驱使下,开车送孩子去医院就医。轻罪治理领导小组经审议同意其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安排她到华荫南里社区参与服务。”杨树梅回忆道,“她特别珍惜这样的机会,在参与社会公益服务过程中任劳任怨。有次正值暴雪天气,她多次参与除雪、凿冰工作,身影遍及辖区内多个小区。在扫雪期间,她偶遇两位高龄老人来社区办事,行动不便且雪中难行,便主动上前帮助老人,并将老人安全护送回家,得到居民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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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在社会公益服务中将老人安全护送回家(央广网发 华荫南里社区供图)

未来,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将不断扩大案由适用范围、拓宽协作单位,与北京市、河北省相关单位或社区加强协作,推动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受理的涉北京市、河北省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参与到社会公益服务中来。“同时,我们也将继续加强对犯罪嫌疑人在服务期间的监督,加强数字检察监督工作,研发与社会公益服务相配套的数字监管模型,确保监督更加科学、高效。”郝滨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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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服务(央广网记者 韩雨晨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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