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通过以案释法降低破坏林业资源犯罪发案率,守护林业资源,5月20日下午,由忻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莫某某、杨某某涉嫌滥伐林木罪一案在忻城县思练镇沦贡村开庭审理,邀请村干部及村民代表旁听。

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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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快审

该案依法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就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发表公诉意见,并进行了法庭教育,认为被告人莫某某、杨某某明知依照法律规定砍伐林木需要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进行砍伐并外运出售,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忻城县法院采纳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量刑建议,并当庭作出判决,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自2022年以来,忻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涉嫌滥伐林木罪被告人50人,法院已审结案件均作出有罪判决,上述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1000元至35000元不等罚金,依法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为保护林业资源,守护“金山银山”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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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向在场观摩的群众开展禁毒、防范电信诈骗、反邪教以及国家安全等普法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并发放相关法治宣传资料,进一步提升群众法治意识。

来源:忻城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