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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之所望,检察之所向。为深入践行为民初心,强化民生司法保障,霞浦县检察院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聚焦民生热点,推动“四大检察”综合履职,以检察之力全方位守护民生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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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检护航

做实生态环境保护

重拳出击,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今年以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2件4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件1人,不批捕3人。共受理公安机关、海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各类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案件5件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件12人,不起诉1人。督促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费用45万余元,助推县域生态环境损害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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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撑腰”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持续深化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聚焦追索劳动报酬纠纷、诉请工伤理赔等领域,积极作为,主动出击,走访县法律援助中心、县法院、县人社局等部门摸排线索。强化跟踪,注重长效,与县法院、县人社局就建立《关于完善涉弱势群体纠纷多元化解暨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进行会商。去年以来,共办结支持起诉案件69件,挽回各类经济损失428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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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检发力

助推社会治理水平提升

做实做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不诉之后对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研判,今年以来,针对药品安全、公众财产安全等重点民生领域不起诉案件,共发出检察意见30件,督促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及时作出行政处罚,确保不枉不纵,助推社会治理效能提升,保证社会安全稳定。做精做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今年以来,共办理2起民生民利婚姻登记类案件,督促民政部门依法纠正错误婚姻登记,维护婚姻登记秩序与当事人婚姻自由等合法权益。

“益”心为民

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贯彻落实《霞浦县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积极响应县人大代表提出的加大对农贸市场使用“生鲜灯”监管力度的建议。联合霞浦县公安局实地走访多个农贸市场,针对销售食用农产品过程中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改变生猪肉等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况,依法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强化溯源治理,促进堵漏建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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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民心

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今年以来,深入海岛乡、三沙镇、长春镇等地开展“海洋休渔促和谐,安全生产保平安”“法治守护‘她’权益进乡村”等主题活动,围绕伏季休渔制度、妇女权益保护等主题开展普法宣传,增强社会公众法治意识与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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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霞浦县检察院将持续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践行司法为民初心,担当检护民生使命。

供稿:第四检察部

撰稿:曾智昕

编辑:戴晓惠

内容审核:苏晖

发布审核:崔上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