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报道

5月17日,新泰市应急管理局对新泰市明瑞化工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因安全生产问题,新泰市明瑞化工有限公司被罚4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2024年3月9日,按照《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要求,新泰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对新泰市明瑞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1、智能化提升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用于提升原有系统的安全和环保)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擅自施工建设;2、高压配电室内绝缘手套、绝缘靴超期未检(有效期至2024年2月8日),验电器超期未检(有效期至2024年2月11日)。

新泰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对新泰市明瑞化工有限公司处罚款4万元。

据了解,该公司曾在2020年发生高处坠落事故。2020年1月16日14时左右,位于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翟镇工业园区内的新泰明瑞化工有限公司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3人轻伤。事故经过:该公司组织施工人员在硫酸计量罐保温施工过程中,因计量罐顶部破裂致使硫酸外溢,造成现场施工人员发生高处坠落和硫酸灼烫。事故原因初步分析:计量罐超液位注入硫酸,罐顶呼吸阀维护不到位发生堵塞,外来施工人员登高作业时未系安全带。事故发生后,新泰市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