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人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案判决#现在有一种养老关系,叫作遗赠抚养协议,有些老人没有子女,可以让邻居或者是相熟的养老送终,老人死后,遗产将归照料老人的人。
上海二中院官微消息,88岁的独居老人马某生前将300万房产赠水果摊主,老人死亡后,老人的亲属与水果摊主闹纠纷,老人的亲属希望认定老人与水果摊主签订的扶养协议无效。
5月17日,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驳回老人亲属的上诉请求。
老人曾育有一子,但是在多年前,老伴和独生子相继去世。
家附近的水果摊主对他非常的照顾,这也让老人非常感动,于是与他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2017年前就签订了,然后水果摊主一家人搬到老人的房子,一起共同生活。
水果摊主负责老人的开销与医疗,2019年双方还办过公证。
老人的亲属虽然不满,但是法律上肯定是支持这个协议的。
这也提供了一种养老的可能性,生前的时候不照顾老人,死后想获得遗产那也站不住脚。
对此,大家有什么想说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