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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图。头发

记者季宇实习生刘庆伟

5月17日,青岛市公安局公布了对部分扰乱比赛秩序球迷的处理结果。经公安机关侦查,18名违法犯罪分子被抓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局处罚法》相关规定,对7人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并责令12个月内不得进场观看类似比赛。相应的警方处罚或批评教育。

5月10日,中超青岛海奴与南通吉云的比赛在青岛青少年足球场举行。比赛结束后,有球迷向场内投掷饮料瓶等杂物,导致比赛暂停。就在这时,一名球迷扔出的一杯水击中了裁判的胸口。当裁判离开球场时,一些球迷用饮料瓶和其他杂物攻击他的车辆。

此前,中国足协因青岛海牛俱乐部在没有观众的情况下进行两场比赛而罚款20万元。

通知内容如下:

5月10日,在青阳区青少年足球场举行的中超联赛比赛中,发生观众扰乱比赛秩序的事件。经公安机关侦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抓获违法犯罪分子18名,依法行政拘留7名。被勒令禁止入境。其他员工在12 个月内因观看类似比赛而被单独拘留。

警方通知

公安机关提醒球迷、观众文明观赛,遵守规则、法律,共同维护良好的比赛秩序。

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公共活动秩序的,给予警告或者警告:处5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日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一)强行进入活动场地的

(二)违反规定在活动场地内燃放烟花爆竹等物品的

(三)展示攻击性标语、横幅等物品的

(四)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人员周围的;

(五)在活动现场投掷杂物且拒不停车的。

(六)其他扰乱大型公共活动秩序的行为。

因扰乱体育赛事秩序而被判处拘役的,还可被责令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观看类似赛事。凡违反规定进入体育场的,将被强行驱逐出体育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