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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分配、管理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好此次公租房分配工作,根据《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市房发〔2014〕146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房源概况

桃苑西区15套、绿园小区13套、新区1号路保障房小区39套、紫云阳光小区7套、群星莱骊3+小区19套,共计房源93套。

二、配租对象

经各街办逐户确认,区政府网站公示后无异议的93户公租房轮候家庭。

三、配租方式

(一)本次公租房分配工作由区住房保障中心负责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住建局第二纪检组、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纪检监察科对分配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本次房源分配按照1:1公开摇号方式进行,即93户轮候家庭现场摇号分配93套房源。

(三)本次摇号工作采取乒乓球抽签方式进行,共设置乒乓球号1-93号(无空号),一个号码对应一套房源。

四、组织分配

(一)拟定于2024年5月21日10:00在北十字临潼区剧院组织分配。

(二)各街办负责通知参加摇号家庭主申请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于8:30—9:30到达摇号分配现场报到。报到号为参加摇号的先后序列号,不得随意涂改、调换。

(三)原则上由申请人1人参加分配。如果主申请人不能到场,可委托共同申请人或亲属参加摇号分配,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及委托书。

注:委托书经街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有效。

(四)区住房保障中心根据抽取房号结果当场向分配家庭签发通知单。

(五)其他说明:摇号当日未前来参加分配的或选取房源后放弃的家庭,取消保障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与公租房分配,剩余房源自动计入下次分配。

五、分配结果

由参加分配家庭主申请人现场签字确认,区公证处公证,并于2024年5月21日通过临潼区人民政府网对外公布。

六、签订协议

摇中家庭主申请人于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5月24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临潼区住房保障中心办理入住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保障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与公租房分配,剩余房源自动计入下次分配。

七、监督管理

(一)为确保分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特邀请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住建局第二纪检组、区检察院、区法院、街办代表、社区代表、群众代表、新闻媒体对摇号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群众代表在参加本次分配家庭中推举产生,现场推举3名代表对本次摇号分配进行全程监督

(三)临潼区公证处对摇号程序及分配结果进行现场公证。

西安市临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5日

编 辑:诗 薇

责 编:程 方

审 核:柯于意 张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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