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安置房,为什么你们法院要查封?”“房开公司欠别人的钱,关我们什么事?”……不久前,遵义中院执行事务窗口异常繁忙,廖某某等人情绪激动地“质问”窗口工作人员。

三周过后,同一个执行事务窗口、同一批人,廖某某等人却喜笑颜开地对着窗口工作人员说:“谢谢了,法官!”

同一批人截然不同的态度,究竟为何?

廖某某等人系红花岗区某某家园的拆迁安置户。该小区房开商被执行前,房屋因种种原因未能办理过户手续,全部都还登记在房开商名下,廖某某等人因此被牵连,便引发了这14户拆迁安置户的执行异议。

廖某某等14户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申请书、拆迁安置合同等材料,执行异议审查法官第一时间将资料送达给申请执行人,同时到当地政府和该小区实地走访,了解到廖某某等人确实是被拆迁人,通过政府搭桥在某某家园购买了安置房且已装修入住多年。

法官心中有数后,“底气”也足了,便立马组织当事人沟通协商,最终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14户住房的查封。执行实施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解除查封,从而减少了14户案外人异议的衍生案件。

类似的工作场景,在遵义中院强化执行为民,推进执源治理,减少衍生案件的工作并不少见。

自2023年以来,遵义中院执行局切实回应人民群众需求,下大力气减少衍生案件,奋力推动执源治理服务人民群众工作向上趋好。

“执行异议案件来源于执行实施案件,执源治理能不能从执行局内部治理衍生案件开始?”此前,遵义中院执行局开启“头脑风暴”,研究部署如何减少衍生案件。“比如工会专户、农民工工资专户是法律规定不能采取冻结措施的,如果当事人提出异议,由执行实施部门直接解除查封即可,无须再通过执行异议程序解除,既从源头上防止衍生案件,还能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经过执行实施部门和审查部门会商,遵义中院执行局梳理了依法可由执行实施部门处理的异议情形以及处理程序,并制定《关于推进执源治理减少执行衍生案件的工作指南》。

工作指南出台后,当事人提出的执行异议,经审查,若执行异议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实施部门自行纠正,不再以执行异议程序立案处理。对于法律关系复杂的执行异议案件,由执行审查部门处理,并赋予当事人执行复议的权利,保证执行的效率,也保证了程序的正当性。

今年第一季度,工作指南实施满一年,遵义中院因执行行为引起的执行异议只有5件,执行规范化进一步增强。

据悉,遵义中院执行局还利用每周政治业务轮训载体,就执行中遇到的问题、难题进行讲解,在学中干、干中学,人人都是“老师”,人人也都是“学生”,不断提升执行规范水平,切实避免一案结、多案生,极大减少了衍生案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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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促执”是为解决执行难开出的“药方”,但加大保全力度的同时,也带来了案外人异议增多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如何减少这类案件的数量这一难题再次摆在遵义中院执行局的面前。

“能不能和审判部门衔接,在保全的‘精准’上下功夫?”“头脑风暴”再次开启,遵义中院执行部门和审判部门共同商议,决定对保全的财物精准识别,对于办理预告登记、备案登记的房屋或者已经装修入住的房屋,在满足保全金额的情况下尽量不采取保全措施,降低案外人提执行异议的风险。针对有批量案外人提起异议的先进行审查,若符合中止执行的,立即和申请执行人协商,申请执行人同意的由执行实施部门解除查封。

效果立竿见影。此前,遵义中院审理的一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原告要求查封被告名下1000余套住房,但承办法官发现该小区大多数房屋已出售并入住,若简单采取查封措施将徒增近千件衍生案件,原告的诉求也无法实现。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工作,原告放弃保全措施的采取,避免了1000余件执行异议案件数量的产生。

正是凭借“执行审查+执行实施”联动机制,2023年,遵义中院执行局立案前成功化解红花岗区、绥阳县等280余户业主提出的案外人异议,案外人的诉讼负担得以减轻,案件衍生治理成效初显。

踏新程,闯新路。如今,遵义中院正在积极谋划推进减少执行异议案件。据了解,该院正计划由审判部门派遣业务能力强、调解水平高的法官与执行审查法官共同做当事人工作,让当事人合理预期,以此减少执行异议带来衍生案件。

来源:遵义中院

审 核 :赵映 金晶

编辑:沈重阳 封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