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壹佰元整的罚款。

近期,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某商业广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场所部分感烟探测器屏蔽,无报警功能。通过进一步核查,发现负责该单位消防维保的湖南省安客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维保记录中记录烟感探测器报警功能正常,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消防监督员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湖南省安客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按照地方标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管理要求》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严厉打击维保检测、消防安全评估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技术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和执业行为,从而提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

来源: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