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检察院联合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省公安厅以及3位省人大代表组成联合调研组,就省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1011号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到楚雄州调研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情况。

近年来,楚雄州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为抓手,着力构建排查分级、包保帮扶、源头治理、工作保障“四项机制”,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精准化、精细化、系统化、常态化,实现主动防控、精准管理。

调研组走进禄丰市职业高级中学、禄丰市公安局、楚雄实验中学附属学校、楚雄州检察院,实地查看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及校内的禄丰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了解楚雄市专门学校建设情况并听取学校运行管理、在校学生教育矫治情况汇报及座谈交流,并就禄丰市义务教育职教班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工作、涉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楚雄州检察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社会治理工作平台建设运用等情况进行调研。

在永仁县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永仁县莲池乡查利么村委会幸福里社区、元谋县中医院、元谋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调研组深入了解重点青少年观护帮教,幸福里社区留守儿童关爱,强制报告制度运行执行、心理问题青少年诊疗,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人脸识别预警系统工作等情况。

调研组还到元谋县黄瓜园镇、元谋县检察院,就重点青少年排查包保帮教工作、未成年人安全保护平台建设,未检办案工作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范化建设等进行调研。

在重点督办建议面商会上,3位省人大代表结合调研参观和听取汇报畅谈了自身感受,认为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围绕中心大局担当作为,在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方面取得了扎实有效的成绩,并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宗根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加大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进一步推进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工作,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省推广相关工作举措,凝聚工作合力,全方位强力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本报记者 张競予 通讯员 杨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