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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件自己的事,发生在昨(2024年5月14)日。

中午正在午休,手机突然响起,想了好久,本身确实不想接,因为“中午不睡,下午崩溃”,有午休习惯的人知道午休的重要性。

好在眊了半点钟了。看了看,是自己一位师弟的电话,估计是急事,所以也就接了,反正也很难再睡着。

说点事,一般来说,我在上午8:30前不喜欢接电话,因为在地铁里或者路上,接听电话不是太礼貌,而且法律的事事关隐私,也不适合大庭广众之下谈;中午12时到14时间也是午休时间,没有急事就不要给我打电话了,晚上21时以后我也很少接电话,当然不是我架子大,因为找我谈的事往往与法律有关,而法律问题一研究就得一两个小时,而且睡前如果研究法律问题,容易兴奋,严重影响睡眠。这是我多年的习惯,我也就不想改变了,敬请诸位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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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弟的电话果真是个急事,说是有个行政处罚的听证问题,时间有点急。

简单沟通了一下,师弟也不清楚案情,是一个律师找他,他推荐了师兄。我自认为还算行政法专业人士,看来外面知道的人还是不多。

师弟拉了个群,那个律师同行把相关文书发到了群里,仔细研究了一下,这个案件可以做:除了法律适用有些问题,更重要的案件类型还算新颖,因此符合我的接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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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师弟简单说了一下我的分析,师弟问收费情况。

这于我也有些为难,因为我向来不主动向客户开价。我一直以律师与医生职业相比,从来没有听说过病人去看医生,医生先不看病,先问病人带了多少钱来,然后再按钱看病。

因此,我也是这样做律师的,从来不主动谈价格,和客户交流案情后,然后问客户的付款意愿,如果差不多,我就接了,如果相差太大,我就告诉他,我们双方对案件的性质、复杂程度和难度有不同认知,很难取得共识,建议他另寻高明,往往我还附送客户几条建议,也算是相识一场的缘分。

在我的人生字典里,没有白嫖这个概念,我也很讨厌这样的说法,买卖不成仁义在,权当是普法也好,这就是全国普法模范个人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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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师弟传来话,说对方律师说他完全可以代表客户,客户也有付费意愿。说来这些都是我不喜欢的,至于原因我在后面说。

又过了一会儿,师弟报过价来:基础费用1万元,案件完全成功后给20万元。但这位律师要提走50%的介绍费用。

我勃然大怒,和师弟说“让他去一边玩吧,没时间理他”。

师弟很不舒服,微信上说我“特么脾气暴躁,有失斯文”,我为什么会这样呢?我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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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打扰了我午休。估计师弟也午休也成功被 打扰。就我多年经验看来,不知道尊重别人习惯的人根本不是我的客户,也从来没有接成一个案件。有些人加微信后上来就发来一通语音,有人来电话连自己都不说是谁,有人不管你忙闲,他的事最重要,这样不尊重律师的人很难会付费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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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出现了这样的中介律师。在群里,我的习惯是立即改实名,“王学堂深圳金唐律师”,这既便于客户知道我,也是自报家门,一个律师,连自己的名字都不敢说,动辄王律师、李律师,你觉得这是负责的态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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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全权代表客户的律师。不能说没有这样的律师,毕竟客户也不懂法律,授权给自己相信的律师也是对的。但这种律师往往有时良心有点问题,一方面受客户委托,另一方面就介绍案件吃介绍费,而且往往很高。既然人家相信你,你应该从客户那里拿佣金才对,再说你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怎么难吃回扣呢?

有个民事再审案件,当事人愿意开出150万元的律师费,这个数目不低,我也真想做,因为这个客户太委屈了,不但败了官司,而且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刑1年,但中间人说要提走5成的中介费,我就只能抱歉,都怪这个客户遇人不淑。

还有个客户,因为遇到强拆,通过公司的法务找到我,我去了现场后,制止了当场的强拆,后来客户愿意给40万元律师费,但客户的法务要求给3成的现金回扣,我想了想,怕以后遇上给企业人员行贿的犯罪风险,就此这笔律师费也打了水漂。

还有不少这样的事,我现在遇到这种掮客就干脆闭门谢客,因为道 不同,不相为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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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不守规矩的律师。行政案件不能风险代理,这当然是不合理,但目前的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作为一个同行,竟然开出了风险收费的方案,其法律水平和道德意识、执业纪律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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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是不知道尊重别人价值的律师。1万元基础费用,律师所提走2成多,然后他拿走现金5000,而且还没有票据,我几乎就是给他打工,想想他怎么就敢这样开价,这不是欺负人吗?我在家没事睡觉,也不接这样的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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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样的同行,你让我怎么温文尔雅,让我文质彬彬?我“特么脾气暴躁,有失斯文”已经够好的了,如果是在现场,我一定会给他上上课,骂他个狗血喷头的。

我们律师这个市场,就是这群人给搞坏的,客户感觉付出了不少钱,但真正的律师却到手了了,于是对案件只能草草应付了事,因为中间商赚差价,实在是太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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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黑道江湖,不是做律师你怎么知道。

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