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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原本情绪激动的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在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五里人民法庭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双按下离婚“暂停键”,带着《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牵手而归。
01
基本案情
2012年,原、被告在自由恋爱后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共同养育着三个小孩,随着家庭支出以及生活压力的增加,原、被告时常因为琐事争吵,双方的矛盾隔阂也越演越烈,遂到法院请求离婚。
02
调解情况
受理该案后,五里法庭承办法官在调解过程中发现,婚生子女一直随爷爷奶奶在老家生活,长期缺少父母的陪伴。在了解双方矛盾之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婚生子女现均未成年,正是处于成长的关键阶段,秉承着“一切为了孩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情感上引导双方当事人多为孩子着想,多关心孩子成长,有效缓和了当事人对立的情绪;在法理上向当事人释明父母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并依法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要求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积极沟通,教育引导,不因双方感情破裂而疏于关心关爱子女的健康成长。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的心结终于打开,商量好在今后的日子里妥善解决矛盾,共同经营好自已的小家,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心关爱。
一直以来,五里法庭在处理家事纠纷中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调判结合,用心倾听诉求,用情解决矛盾,全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覃塘区人民法院2024年原创98期
文字:陆嘉琪、何烨
编辑:陆嘉琪
审核:李春晓、伍清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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