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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下午,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行政审判府院联席会议。苏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周达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绍刚出席会议并讲话。苏州市政府办副主任、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黄志强主持会议。苏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益冰出席会议。

会议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首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精神和全省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府院联席会议精神,总结交流2023年全市行政复议应诉及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24年做实行政争议预防化解、深化府院联动、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等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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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达清指出

2023年,全市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加强衔接配合,共同推动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和实质性化解。各县级市(区)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实现全覆盖,全市行政案件协调化解率同比上升9.2个百分点。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继续保持100%,行政机关败诉率连续四年下降。深入推进“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行政复议办案水平不断提升,相关案例获评“全省自然资源争议十大典型案例”“全省行政复议十大优秀案例”。

周达清强调

一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以高水平依法行政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要提升政治站位,深化依法行政。坚持法治苏州、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增强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将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强化监督力度、促进高效履职,推动全市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扎实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推动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破解群众法治领域“急难愁盼”,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提高执法质量,彰显执法温度。以实施行政执法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契机,有力推动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迈上新台阶。深化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推行现场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模式,努力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做到“无事不扰”。加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力度,加强涉企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及时纠正影响公平准入、妨碍平等竞争的违法行政行为,提升案件办理实效,降低市场主体维权成本。要聚焦中心工作,增强保障能力。紧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推动行政复议主动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努力在全力保障经济发展和民生福祉、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围绕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妥善办理城市规划、房屋征收、生态环境相关的复议案件,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严格依法办理新兴领域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加强企业科技创新成果保护,为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驾护航。

二要全面加强学法用法,以高质效行政复议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今年是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的开局之年,要将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真正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要狠抓学习宣传,确保全面实施。要加强学习领悟,准确把握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基本原则和实践要求,切实将行政复议法作为学法的重要内容,并在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中加大考查力度,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成为学习宣传行政复议法的骨干力量。要加大宣传力度,将行政复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重点内容,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开放日等活动,通过成果展示、答疑解惑、新闻宣传等形式,提升群众知晓度信任度。要强化目标导向,提升办案质效。树立“如我在诉”理念,进一步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做到“应受尽受”,充分保障群众行使救济权利。严格履行新的办案程序,对简单案件积极适用简易程序,提高审理效率。要在普通程序中依法开展听取意见、听证工作,增强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进一步健全办案程序机制,研究“繁简分流”办案模式,注重“新老搭配、优势互补”,做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建好用好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这个机制,充分发挥委员会“外脑”作用,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出咨询意见,促进行政复议全面提质增效。要聚焦能力素质,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专业能力建设,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常态开展“师徒结对”传帮带,抓好职前培训和在岗轮训,促进复议人员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各地各部门要配齐配强复议人员,着力解决“案多人少”问题,研究建立符合办案特点的激励保障机制,促进复议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三要持续强化工作合力,以高标准府院联动提升争议化解效能。要强化府院协作工作理念。要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进一步提高答辩举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工作水平。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行政争议化解由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转型,把工作重心和力量更多放在前端规范和源头预防上,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小、化解在早。要健全联动互通工作机制。建立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案件研判机制,围绕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发现的各类问题,共商对策建议、共促问题解决,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成果共享,不断推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积极开展工作会商、座谈交流等活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统一办案标准。深化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等机制,持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复议听证和出庭应诉制度,共同提升“关键少数”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要提高实质化解工作水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行政复议及时、快捷化解行政争议作用,引导人民群众优先选择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行政争议。大力推动市级行政争议调处中心和板块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的实体化、规范化运行,切实提升行政争议调处平台的运作效能。强化行政复议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深度融合,注重调处方案的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一案一策”,高效推动行政争议“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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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绍刚指出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监督与实质化解并重,充分发挥行政审判法治建设的生力军、官民和谐的助推器、行政争议解决的减压阀作用,为苏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行政案件协调化解率连续四年上升,市中院行政庭获评2023年度全市矛盾纠纷调处重点项目建设示范单位、法治苏州建设先进集体等荣誉,13人荣获市级以上表彰。

蔡绍刚强调

全市法院要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坚持能动履职、狠抓提质增效,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强行政争议预防与化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行政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苏州新实践。

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依法服务保障重点工程项目顺利推进。要延伸审判职能,主动搭建平台,与同级司法行政机关、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机关共同构建重点项目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定期排查项目建设进程中的矛盾风险隐患,畅通与党委政府的对接沟通渠道,努力将风险隐患化解在前端、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要助推行政机关进一步完善柔性执法清单、轻罚免罚清单,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遵守比例原则合理行政,以过罚相当的监管措施落实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护航民营主体健康发展。要积极参与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推动将企业刑事合规整改成果一体运用至行政执法环节,提高企业合规整改的积极性。主动服务行政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论证。要坚持关口前移,及时了解地方政府和行政机关的司法需求,积极参与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咨询、重大建设项目合法性论证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前对相关法律风险进行研判,加强对行政机关法律指引。

二要强化府院联动工作实效,做深做实诉源治理。深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联动。要积极构建行政争议分流引导与行政复议先行处理引导机制,依法支持复议机关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要加强与复议机关在实质解纷程序上的衔接,共同建立和完善多途径、多层次、多元化的行政争议化解机制。要通过同堂培训、联合调研、人员交流等方式统一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标准,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构建“问题共研、争议共调”的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同级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检察机关+特定行政执法机关的“3+X”座谈会商机制,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充分发挥年报专报和司法建议功能。要以司法大数据平台为依托,向党委政府发送年度报告、专项报告,从行政审判的视角分析问题症结、提出对策建议,支持促进行政机关加强对重点领域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要提高司法建议发送质量,及时对行政执法中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预警及治理建议,发送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并协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抓好反馈落实,促进实现更高水平的社会治理。推动行政争议调处平台高标准运行。市中院行政庭要积极会同市司法局相关处室共同推动全市行政争议调处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各调处平台的实体化运行成效。各基层人民法院要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共同向党委政府作专题汇报,在办公场所、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积极争取支持,进一步发挥协同化解工作站在诉源治理、诉前化解等方面的作用,提升运行效能。

三要健全争议化解工作机制,提升实质解纷成效。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化解行政争议机制。要高度关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能力提升,在庭审中主动引导负责人就实质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并记录在卷,做到“出庭”且“出声”。要会同司法行政机关等部门加大对地市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推进力度,发挥高级别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示范引领作用。建立行政案件全流程释法析理工作机制。要加强对当事人起诉的释明引导,引导当事人就实质性争议提起行政诉讼,努力实现行政争议以最少的程序解决。要积极查明关键争议事实,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事实基础。要抓实抓细判后释法说理工作,用当事人能够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引导其正确对待裁判结果,有效提升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接受度。不断完善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工作机制。要坚持法律原则,在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程序向行政机关审慎提出纠错建议。要推动建立自我纠正后容错免责机制,更好地推动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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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王益冰通报了2023年度全市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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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陆文表通报2023年度全市行政审判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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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市人民法院、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昆山市司法局、苏州市吴中区司法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分别作交流发言。会上同步发布了2023年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复议白皮书及全市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

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市中院、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级市(区)分管副市(区)长、基层人民法院院长以及相关行政机关分管法治的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