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21日傍晚,上海市公安局嘉定分局接到110指挥中心的出警指令:位于扬子路尽头的一处待建工地处发现了一具被完全烧焦的尸体。于是,嘉定分局刑侦支队的侦查、技术人员和法医迅速出警赶往现场——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案发现场所在的扬子路当时一片荒凉,附近有多处工地

现场是一个位于南翔镇境内的待建的工地,四周空旷,没有民居;由于工地位于扬子路南端的断头路的尽头,因此路过的行人和车辆也寥寥无几,所以工地的工人家属在这里辟了几块地种菜以减少生活成本。最先发现焦尸的工人家属王某反映:她当时是来菜地里摘菜,准备做晚饭,结果发现在围墙的西南角看到有一堆焦黑的物体。她走近一看发现是一具烧焦的尸体,部分部位的皮肉已经完全被烧掉,露出了也已经被烧焦的骨头,头部部位盖着一张车用脚垫,她慌忙掏出手机打110报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发现焦尸的现场(地上一堆黑色处)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正在现场勘查的嘉定分局刑侦支队的技术人员(打码处为尸体)

经嘉定分局刑侦支队法医室的法医检查,尸体呈头朝东、脚朝西的仰躺状,已经被完全烧焦,身上的衣裤只能从被烧焦的残片上依稀可以辨认,头面部被烧得已经完全无法辨认。根据目前能够掌握的情况,只能判断尸体属于一名身高在1.70米、年龄20至25岁的青年男性,死亡时间在两天左右。法医在焦尸的头部发现了被钝器击打过的迹象,但似乎并不致命,应该不是导致其死亡的真正原因。

在将尸体拉回到嘉定分局法医室进行进一步检查时,发现死者的头部虽然也被烧得面目全非,但相对完整,骨头也没有全部炭化,法医发现死者的舌骨骨折,判断死者生前脖颈遭到了勒扼,致死原因应该是机械性窒息,可能是被掐死的,也有可能是勒死的。一般来说,但凡是被勒死或者掐死的案件中,死者和凶手一般都存在某种关系。

现场没有发现任何打斗的痕迹,因此警方判断这里并非第一案发现场,而是抛尸、焚尸现场,凶杀现场另有其地。

现场勘查的收获看上去不大(因为现场周围有大量的生活垃圾,给勘查带来了极大的干扰),除了一些被烧焦的衣服残片以及没有被烧毁的衣裤上的金属饰物和金属质地的拉链和纽扣外,只提取到一枚5角钱的硬币、一些纸屑、一把雨伞和两块汽车用的脚垫;没有发现类似钱包、手机等有价值的财物的残片或者残骸。但仅仅凭借这点,侦查员们推测死者在被抛尸前,身上的值钱物品都已经被拿走了。

在分析完案案情后,警方认为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以劫财为目的的杀人抛尸焚尸案,并且提出了两点亟待解决的当务之急。

1、死者的身份是谁?

2、第一杀人现场在哪里?

嘉定分局的技术人员通过现场提取到的衣裤上的金属饰物、拉链和纽扣对死者生前所穿的服饰进行了复原,并结合尸检还原的被害人的身高、体态和年龄绘制了模拟画像,并在全市范围内在近三天内失踪和失联的年轻男性进行摸排。

在开展摸排的同时,负责现场勘查的技术人员逐渐将注意力集中在当时覆盖在死者面部的那两块汽车脚垫上。

在刚发现尸体的时候,一块脚垫一部分盖在尸体的头部,另一部分搭在死者头部北侧的地面上,另一块脚垫位于这块脚垫更靠背的位置。这两块脚垫都没有过火,甚至都没有和现场燃烧的灰烬有过任何的接触。而且,现场其它的被丢弃的生活垃圾经历长时间的风吹日晒,基本都有老化的迹象。唯独汽车脚垫质地很新,没有丝毫老化的迹象,显然是刚刚被丢弃在现场的。所以警方认为这两块汽车脚垫很可能是凶手抛尸后遗留在现场的东西,而且鉴于其汽车脚垫的特殊性,说明凶手抛尸使用了汽车这一交通工具。且现场发现了汽车的轮胎印,也印证了这一点,这辆车一定和凶手有关。

因此,迅速查清现场的汽车脚垫属于哪一款汽车对尽快破获本案有着重大意义。

为了尽快查明到过现场的汽车的型号,警方拿着现场拍摄到的轮胎印照片以及那块完好的汽车脚垫走访了嘉定区境内的大小汽修店和汽配店。通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查明现场发现的脚垫属于“江淮”品牌汽车所用的脚垫。然而“江淮”品牌名下的汽车型号不少,又到底是哪一款“江淮”汽车使用这样的脚垫呢?

随即,警方拿着脚垫前往嘉定区内的“江淮”汽车的4S点进行查访,询问这种脚垫被应用于哪一款“江淮”汽车,4S店方面经过仔细比对,确定这种脚垫被用于“江淮”品牌旗下的“瑞风”商务车和“和悦”轿车两种车型。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江淮“瑞风”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江淮“和悦”

同时,警方调阅了扬子路周边的监控录像,查看在案发时间段是否有“瑞风”或者“和悦”这两种汽车驶入过现场。

扬子路银翔路路口有一个摄像头,但不巧的是,由于设置的位置很不理想,有相当大的盲区,所以在观看这个点的监控录像时警方一无所获。不过,现场的扬子路当时是一条“断头路”,所有要去扬子路的车辆必须从银翔路转入,因此警方立即调取了银翔路沿线三日内的全部监控录像进行逐个排查,一共排查了24万辆车辆通过银翔路的信息,经过艰苦卓绝的筛选,从中筛选出1200余辆(次)的“江淮”型汽车的通过信息。然而要在这1200余辆(次)的“江淮”型汽车的通过信息中找出可疑的车辆显然需要时间。

不过,警方很幸运,因为负责在现场附近范围内走访的侦查员在11月25日在扬子路路口的某个工地附近的路边发现了一辆停放着的江淮“瑞风”商务车,立即组织人手对这辆车进行了仔细的勘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正在对发现的江淮“瑞风”车进行检查的技术人员

很快,确认这辆车的车轮印和案发现场发现的车轮印相吻合。得知这一消息后,侦查员们都很兴奋,然而他们在找到这辆车的车主刘某时,却如同被当头浇了一盆冷水一般。

刘某表示:他每天都将自己的“瑞风”商务车停在这里,为了是挡住偷偷将渣土倾倒在他负责的工地附近的土方车。他的确在11月20日那天傍晚来过现场,将车停在距离围墙2~3米远的位置,但是是因为当时内急,想拉大便,所以下车后就直奔附近的菜地里“噼里啪啦噗”的拉了一泡“粑粑”,然后就开车走了。而且刘某表示:当时的现场并没有发现有焦尸,甚至连一点烧过的痕迹都没有。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瑞风”商务车车主刘某

随即在刘某的同意下,警方对他的“瑞风”车的内部进行了检查,发现车内的脚垫没有缺失,还挺旧,显然很长时间没有更换了,车内也没有发现诸如血迹、毛发等可疑物品,因此排除了刘某的嫌疑。显然,进入现场抛尸的“江淮”汽车另有其“车”。

正当查找“江淮”车的工作陷入困境的时候,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有人前来报失踪,称自己的朋友钟某某已经失联有五了,打电话不接、发消息不回。家人朋友找寻不到,终于想到了报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钟某某的户籍信息

钟某某时年26岁,是一名黑车司机,有一辆安徽牌照的黑色江淮“和悦”RS轿车,10月19日夜里在和家里通了最后一次电话说出完这一趟车就回家后就失去了联系。于是警方将现场获取到的金属衣物饰物、拉链、纽扣、雨伞以及脚垫请钟某某的亲属朋友进行辨认,认定这些都是钟某某生前衣服上和车里的东西。再加上钟某某失踪的时间和焦尸确定的死亡时间相吻合,从而确定焦尸的身份就是钟某某。

然而,在确定了焦尸的身份后,侦查员们的心情却一点都没有高兴的意思,因为死者既然是黑车司机,那么很可能作案人根本就和死者素昧平生,根本就不认识,这对接下来的排查工作显然提出了极大的挑战。人海茫茫,何处查凶手?

警方判断,被害人接的最后一单生意的乘客极大可能就是凶手,但要查实这最后一单生意的乘客的身份显然是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就算是对于正规的出租车来说要查清每一单乘客的信息也不容易,更何况还是成天和交警部门捉迷藏的黑车。

正在案件侦办工作似乎陷入了死胡同时,嘉定分局刑科所的技术人员从尸体的遗骸上发现了一些苍蝇产下的卵。众所周知,苍蝇一般都是在白天产卵,晚上是不产卵的。而且卵过了两天以上就会变成蝇蛆,所以从尸体上发现苍蝇卵的情况看,应该是尸体被焚烧后放置了一天到两天后苍蝇产上去的。

因此,警方推断凶手是在11月20日晚上至11月21日凌晨将死者抛尸现场并进行的焚尸。另外,负责勘查脚垫的技术人员发现,现场的这两块脚垫非但没有过过火,甚至连一点烟熏的痕迹都没有,说明脚垫盖到尸体头上的时候,尸体的焚烧已经结束,甚至已经冷却了,否则多少都会有烟熏的痕迹。根据尸体的炭化程度以及地面被烧焦的程度看,尸体从被焚烧到冷却至少需要两个小时的时间。在这期间,凶手会一直守在现场看着么?

警方认为这点不太可能。从常理看,除非是杀人如麻的冷血杀手,否则一般的作案凶手没有如此强大的心理素质,且案发现场是断头路,一旦焚烧的烟尘被人发现,一旦有人进来查看,犯罪分子根本无路可逃。因此最有可能的是犯罪分子在点火焚尸后立即离开现场,过一段时间或者隔一天后再度进入现场,将车脚垫盖在烧焦的死者身上后再度逃离。而死者的那辆黑色“和悦”轿车很可能被犯罪分子驾驶,所以这辆黑色轿车应该两次进入过现场。

有了这样的精确刻画,对案发时段的监控录像的查找就变得有的放矢。终于,10月23日这天,负责研判监控的侦查员在10月21日扬子路银翔路口的监控录像里发现了一辆挂沪H牌照的黑色“和悦”轿车,在追踪了几个路口后终于获取了一张比较清晰的可以看出车内人员情况的照片,显示当时有一男一女分别坐在轿车的驾驶座和副驾驶位上。经过比对发现,同一辆轿车在11月20时23时左右也曾出现在距离现场近在咫尺的银翔路上,而且车内坐着的同样是这一男一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0月21日截获的和悦轿车里的一男一女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10月21日(左)和10月20日出现在监控画面里的同一辆“和悦”轿车

经观察,开车的是一名脸型消瘦的中年男子,坐在副驾驶上的是一名短发的年轻女子,唯一不同的是这辆车的牌照是沪H牌照,而不是死者所有车辆的安徽牌照,但这很可能是凶手杀人后为掩人耳目给车辆换的假牌照或者套牌车。

随后,警方对这辆轿车进行了持续的追踪,并在多个路口截获这辆车的图像,最终这辆车的活动轨迹在金沙江路的某个旅馆门前停止。随即嘉定分局刑侦支队立即联系普陀分局刑侦支队赶紧派人突入这家旅馆,成功将这一男一女抓获并缴获了这辆挂着沪H牌的“和悦”轿车。在随后对轿车的检查中,警方在车内的后排座位上和车门内侧发现了大量血迹,经和钟某某父母的DNA样本进行DNA比对,血迹属于死者钟某某(当时钟某某的尸体由于被烧焦,无法提取到有效的DNA样本)。

同时,警方还在轿车的后备箱里发现了原本属于这辆车的安徽牌照,经钟某某亲属朋友辨认,这辆黑色“和悦”轿车就是钟某某开的那辆“黑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钟某某的“和悦”轿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轿车内发现的点状血点

经核实,男子名叫董永军(时年43岁),女子名叫黎娇(时年25岁),两人被抓获的时候正在旅馆的房间内吸食冰毒。根据两人的交代,他俩在11月19日扬招了被害人钟某某驾驶的“和悦”黑车,奔波于本市的各个朋友处借钱买冰毒,但一连去了几个地方都吃了闭门羹,没人肯借钱给他们。此时钟某某已经驾车带着他们行驶了四个多小时,也显得不耐烦了,表示不愿意再继续拉他们走了,要求他们立即付钱下车。

董永军是这样描述当时的情况的:“我当时坐在后座给一个朋友打电话(要钱),他(指钟某某)不断催促我们付钱下车,我这个朋友的电话也没打通,他(指钟某某)又一直催,我当时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反正身上没钱,又没找到人借钱,一急之下想到这个开黑车的肯定有钱,于是就用我的背包带从后面勒住驾驶员的脖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董永军

黎娇描述道:“他(指董永军)用包带子勒住驾驶员的脖子后没多久,驾驶员就不动了,然后我们俩一起将驾驶员从前面拖到后座上,从他身上搜出了4~500块钱,然后我们俩坐前面开着车拿着钱去吃了顿饭,又去买了冰毒,买了300块钱的冰毒。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黎娇

两人过完毒瘾后,于11月21日凌晨开着死者的车来到现场抛尸并纵火焚烧尸体,担心被人发现,在点燃尸体后迅速开车逃离现场,隔了大半天后两人又开车来到现场看尸体烧成了啥样,看到尸体被烧焦的惨样后吓得拿出“和悦”轿车的脚垫往尸体身上一扔,也没看盖没盖住尸体就回到车里并驾车逃离现场。

至此,本案历经两天的侦办真相大白,董永军和黎娇因抢劫杀人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判决结果欢迎知情小伙伴积极补充)。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被批准逮捕的黎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被批捕的董永军,注意他脚上的脚镣,这是对重刑犯的“特别关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