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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谢谢您!裁定书一出,我的心就定了!”

2024年5月11日,广东佛山某贸易公司的代理律师来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激动地送来两面锦旗。

不久前,该公司购买的一批货物被卖方“一物数卖”,随时有被第三人从港口提走的风险,遂向浦东法院紧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经过浦东法院立案庭、执行局联合行动,最终仅用时5小时,便在港口对涉案货物予以查封,有力保障了紧急情况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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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窗口收到紧急求助

5月10日上午11时,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范女士及代理律师焦急地来到浦东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向保全窗口的冯海花法官递交诉前保全申请材料。

据贸易公司称,其此前向注册于外国的某矿业公司购买一批货物,已支付相应货款。但在4月30日,公司得知卖方又将该批货物出卖给第三人,这种“一物数卖”的行为违反买卖合同约定,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而且,该批货物目前正在港口,随时可能被第三人提走,矿业公司在国内也无其他财产,诉前财产保全工作十分紧急。

经审查,浦东法院认为该案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规范和加强办理诉前保全案件工作的意见》中有关诉前财产保全的受理条件,遂裁定准许申请人佛山某贸易公司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部门协作跑出保全“加速度”

当天,立案庭在收到申请人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材料后,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待材料补齐后当场立案并开具缴费单。13时30分,在贸易公司依法提供担保后,立案庭第一时间作出准许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的民事裁定书,并发送执行局,同时立刻与执行局进行沟通协调、联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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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时,执行局保全组任承樑法官在收到保全裁定后,迅速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携团队前往外高桥港口现场,最终于下午16时对涉案货物予以顺利查封。

高效保障申请人权益

自收到申请人财产保全申请材料开始,短短5小时内,浦东法院完成了审查、询问、补正、立案、缴费、文书制作、现场查封等工作,依法快速对被申请人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感谢浦东法院,感谢人民法官的全力守护,保全裁定作出后,我的心定了……法院真的做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得知消息后,贸易公司负责人第一时间向浦东法院的法官们表达了感谢之情,并送上锦旗。

外高桥码头物流公司工作人员也有感于浦东法院财产保全工作的高效率,“要是再晚来半个小时,这批货物可能就要被人提走了!”

浦东法院人民陪审员、原上海外高桥港区海关预录处工作人员冯云也对此次诉前保全工作予以高度肯定:“此次保全工作切实回应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诉前财产保全的司法需求,为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下一步,浦东法院将继续强化“如我在诉”意识,依法积极、全面准确实施诉前财产保全制度,有力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助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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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提供丨立案庭

原文作者丨冯海花、陆丽鹏

本版摄影丨孙姣娜、陆丽鹏

文字编辑丨杨泓艺

责任编辑丨陈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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