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5月12日讯5月11日,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两起非法狩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本案由一名法官和两名具有环境资源领域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滨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滨州市各快递公司代表、高校学生等共计20余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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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4月至2023年4月期间,被告人邰某某等5人于禁猎区、禁猎期在滨州市、淄博市境内使用机关笼狩猎“三有保护动物”棕头鸦雀(俗称黄腾鸟、羊屎豆)共计649只,并通过微信群拍卖、标价等方式出售,非法获利7万余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各被告人均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在合议庭评议后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表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重点突出,“面对面”以案释法,让大家更加真切地认识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的危害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本次庭审邀请具有环境资源领域专门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在案件审理及评议过程中,人民陪审员对具体案情发表专业性意见,有效增强了环境资源案件审理的专业化水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将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守护绿水青山、维持生态平衡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闪电新闻记者 陈帅 通讯员 李贵青 滨州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