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来面前,我们都是无知的,但无知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傲慢,以及傲慢带来的偏执。

近日,

菲律宾马尼拉法院

上诉庭对曾经风靡一时的“

黄金大米

”做出了禁止令,判决撤销了监管当局2021年发出的黄金大米可作商业生产的

生物安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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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大米

是一种转基因稻米品种,

菲律宾

是世界上第一个

批准黄金大米上市

的国家。这种大米呈亮黄色,其富含的β-胡萝卜素在人体内可转化为维生素A,有助于防治儿童夜盲症。

上诉庭说,黄金大米的风险和影响的科学观点存在

相互矛盾

之处,这可能

严重威胁人体健康和环境

,只有在相关政府机构呈上证明书,确认作物安全并符合所有法律要求之后,才能重新获准作商业生产。

许多人或许觉得发生在遥远异国的一个判决,与我何干?其实,当年

黄金大米

在中国也掀起了惊涛骇浪,成为导致今天人们对转基因主粮商业化将信将疑的重要原因之一。

故事发生在

2012年8月1日

,一篇发表在

美国著名学术期刊《临床营养学》

上的题为《“黄金大米”中的β-胡萝卜素与油胶囊中β-胡萝卜素对儿童补充维生素A同样有效》的论文里写到,2008年5月-6月,

美国塔夫茨大学

曾对

中国湖南

衡阳市

25名6-8岁的小学生

进行过转基因大米的人体试验。论文的作者中有

三名中国人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在中美两国引起轩然大波。因为这是一个中美双方都不知道、

未经批准

的转基因主粮的人体实验。

经过一番调查,真相才露出水面。

“黄金大米”米饭系由在美国塔夫茨大学供职的

华人科学家汤光文

在美国进行烹调后,未按规定向国内相关机构申报,于

2008年5月29日

私自携带入境。6月2日午餐时,汤光文等人将加热的“黄金大米”米饭与白米饭混合搅拌后,分发给受试儿童食用。

试验对象为

80名儿童

,随机分为3组,其中1组25名儿童于6月2日随午餐每人食用了60克“黄金大米”米饭,其余时间和其他组儿童均食用当地采购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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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22日

,课题组召开学生家长和监护人知情通报会,但没有向受试者家长和监护人说明试验将使用

转基因的“黄金大米”

。现场未发放完整的知情同意书,仅发放了知情同意书的最后一页,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该页上签了字,而该页上没有提及“黄金大米”,更未告知食用的是“

转基因水稻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最后为此事定性:项目所用“黄金大米”从境外带入时

未经申报批准

,违反了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项目在伦理审批和知情同意告知过程中,

刻意隐瞒

了试验中使用的是转基因大米,没有向学生家长提供完整的知情同意书,

违反

了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规定以及科研伦理原则,存在

学术不端

行为。项目主要当事人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项目实施情况时,

隐瞒事实

提供虚假信息

,严重违反科研诚信。

一年后的

2013年9月

美国塔夫茨大学

就该校华裔学者利用湖南小学生试验转基因“黄金大米”事件

公开道歉

,承认该实验

不符合科研伦理

与联邦法规规定,并称今后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或许科学家当时的初衷确实是想加快进展,不想被繁琐的审批所制约,但客观上黄金大米事件造成了民众对

转基因食品

更加不信任。

许多科学家自信地认为,大众是科盲,根本无需考虑大众的舆论,事实上,国家在

转基因研发

上的投入已达数百亿,这都是普通纳税人的钱,而且最终结果也与

大众健康

息息相关,不让大众参与,自行其是,本质就是由傲慢衍生出的偏执。

如果您对转基因大米有其他见解,欢迎在留言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