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下午,麻江法院通过诉前调解快速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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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浙江某建设公司因承建麻江县某污水工程,2021年至2022年期间与贵州某建设公司签订《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合同》,贵州某建设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完毕并将工程交付使用,因浙江某建设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尚欠工程款30余万元,经多次催讨无果,贵州某建设公司诉到麻江法院要求浙江某建设公司支付工程款30余万元及违约金6万余元,并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

麻江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经审查诉讼材料,考虑到当事双方均为民营企业,案件事实清楚,在征得当事双方同意后,第一时间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达成付款协议,节约诉讼费6千余元,纠纷得以快速化解。

该案件纠纷得到快速化解,体现了麻江法院始终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实际行动做深做实“公正与效率”,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供稿:吴长莲

一审:张丽芬

二审:龙 文

签发:王家良

编辑:张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