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我要报警,我杀人了!”

5月7日14时许,红山区公安分局哈达街派出所接到市局情指中心派警:辖区居民姜某某拨打报警电话称自己在松山区水上公园杀害了自己的老婆。

警情重大,松山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先期赶往“案发”现场进行搜寻、调查。

红山区公安分局迅速调集特巡警大队会同哈达街派出所火速集结,同步赶往姜某某位于红山区某小区家中将其控制。

此时,松山刑侦传来消息:未在现场发现被害人和凶器。

现场搜寻一无所获,但民警仍不敢放松警惕,经反复询问,姜某某此时才坦白,因自己和妻子发生了小争执后,一时找不到对方,酒后心情烦闷,萌生了报假警让公安机关帮忙寻找的想法。

为确认姜某某妻子安全,处警民警几经辗转,联系到了其妻子,并对周边商铺、群众进行走访询问,确定姜某某本人无故意伤害举动。

姜某某报假警的行为,浪费了大量警力资源,面对民警的严肃批评教育,及宣告其违法后果,姜某某懊后悔莫及,请求给予特殊“照顾”,但法律面前无特权,其行为严重扰乱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已经涉嫌违法。

本案中,姜某某因其荒诞举动,将面临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的顶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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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报警平台属于社会公共资源,谎报警情不但影响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有限警力资源的浪费,同时还对确实有需要的报警群众造成警情的延误处理。谎报警情骚扰110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来源:红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