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殇小编按:

行风管理的理念应该是引导向善,我甚至在实际工作中产生了一些想法,这个想法就是一些不算特别严重的行风扣分,可以通过行风加分的行为来对冲影响,毕竟人无完人,有时候脾气上来了和病人家属吵架了,被行风扣了1分2分的,是否可以通过平时拒收红包,接到病患锦旗表扬等加分来对冲下影响呢。毕竟行风管理不是简单的加减分,它的目的其实就是引导整个行业风气走向而已。

那么我个人明确反对去给举报违规行为加分,举报这种途径当然是会通畅,给与举报人隐私保护,这都是正常操作,如果是有其他法律法规支持那不去管它,例如举报骗保其实是有奖励的,而且是金钱奖励,但是行风举报,我觉得不妥,本来行风就是道德层面的管理,鼓励行风举报的行为与传统的道德不相关,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引发一些不好的示范,甚至可能起到反作用。虽然目前这只是刚出台,但是这种东西还是别拿出来测试了。

综合圆方你怎么看啊、小检君谈医学检验

近日,重庆市卫健委发布了《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考评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及其他卫生专业人员。该项考评同时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办法明确,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患者财物不上缴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经查证属实的,每次加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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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发布了《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考评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及其他卫生专业人员。

图片来源: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不得低于80分!

医德医风为先的考评时代来了?

该《办法》明确的考评范围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及其他卫生专业人员,并且确定了医德医风考评扣分标准,当年医德医风考评分数80分以下的,不得推荐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不得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级别。

对于《办法》这些条文规定,如果违犯,是要被记分处罚的。

记分规则和交通违法处罚类似,实行一年累积制,共计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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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量化分须达到95分及以上,评为“良好”等次的人员量化分须达到80分及以上,评为“一般”等次的人员量化分须达到60分及以上,量化分为60分以下的评为“较差”。

扣分超过10分者,不能评为“良好”;扣分达20分者,不论总分多高,总评只能为“一般”或“较差”。

扣分达30分实行“一票否决”,认定为“较差”。

考评结果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职称评定、带教等挂钩。当年医德医风考评分数80分以下的,不得推荐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不得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级别。

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收到锦旗或表扬信加分

检举同事收红包回扣加分

此次重庆发布的医德医风考评办法中,不能忽略的是,考评办法也做了加分项。其中,有两大亮点,大掌认为值得一提:

个人收到患者及家属表扬信、锦旗的每次加1分。集体收到患者及家属或单位表扬信、锦旗的,直接相关人员各加0.5分。每人最多加5分;

检举他人有收受回扣、开单提成或收受患者财物不上缴等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且检举情况经查证属实的,每次加2分。

针对以上两点,大掌认为,医德医风考评的初衷是为了医生不忘初心。但如果过分为了考评而考评,就会与初衷相背离,反而让大家卷入职场里的勾心斗角,得不偿失。

此前上海的传说中的医疗反腐举报有奖措施

2023年,在网上和朋友圈流传着这样一个截图,“上海市颁布举报奖励办法,举报者最高可获100万”的新闻。

有自称是医疗工作者在调侃,“今天在办公室,越看越觉得同事们长得很像我房子的首付”。

这个新闻是真实的么?

这个文件是真实的么?

真的要采取“告湣”的方式来推动“医疗反腐”么?

事情没有想的那么简单:

据查,这份通知的确是2023年8月1日开始实施,但是这个文件的发布,并不是在掀起大规模“医疗反腐”之后才推出的,在今年6月29日,就已经印发了这份规定(参见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sh.gov.cn)网站)。

在文件中的确提到:

举报医疗违法行为以及一百万的奖励。

在第一章第三条中:举报经查证属实结案后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奖励中明确:

(一)违反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在第四章第十三,十四条奖励标准中:明确

违法主体内部人员举报的,按照前款规定的奖励标准的2倍计算奖励金额。

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根据本办法第十三条确定的奖励金额不得突破该上限。单笔奖励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由发放举报奖励资金的市场监管部门商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但是认真阅读这份文件,会发现,这份文件针对的主要是“质量安全”,而不是所谓的“反腐”奖励。

也就是说,这份文件所提到的“奖励”,是针对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生产问题而设立的。

也就是说,这个文件对准的主要是企业在“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生产过程中,生产假冒伪劣产品,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才在被举报范围。

而不是截图中所说的“举报同事腐败问题”……这份文件被"误读了。

一个加强医疗反腐的高压态势,加上对一个对于“产品质量安全”严格监管的文件的错误解读,就变成了朋友圈广泛流传的:

“医疗反腐”实施告湣?反腐时代“医药人发财的机会来了”的都市传说……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但是如何解读,可能需要多思考一步:

这个事情,可以解读为,政府各个部门出台政策之间衔接不够,宣传不够所可能带来的合成谬误……

这个事情,可以解读为,某些医疗利益集团,为了反击现在的反腐高压态势,来争取舆论的声量……

这个事情,当然也可以解读为,是“乐子人”,看到了这个文件随表调侃写的段子……

不过,不管是哪种解读,有一个事情是确定的:

“告湣”作为一种工具,效果当然立竿见影。但越是这样,越要慎之又慎。

但是就如同之前文章《当每个人都手握核弹》中所说:

正所谓“手持利刃,杀心自起”。今天的全媒体时代,太多人掌握了太多他们掌控不了的“舆论武器”就已经很难避免谣言和诬告。

如果再给这个“武器”加上利益,采取告缗的方式,且不说汉朝的“故事”,就单单是几十年前的“记忆”对于全社会都算的上"深刻教训"。

而且一个行业采取"告缗"的方式,造成恐慌的绝不止这一个行业,而是全社会的担忧。

信任和秩序的搭建需要几十年,而摧毁可能只需要几天。而一个人人自危,黑暗森林的世界,终究是不可持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