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是中国革命的发源地,在这片光荣的土地上发生过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同时也涌现了很多思想坚定的革命斗士,延安精神是永放光芒的。

但在这片光荣的土地上,也发生过很多不愉快的事情。其中有两件大案令人痛心,那就是震惊延安的黄克功事件和大贪污犯谢步升事件。

一、震惊全国的黄克功事件

1937年10月11日下午,在延安著名的陕北公学操场上,一场规模不小的公审大会正在举行。公审对象是一个名叫黄克功的老红军将领,因为他前不久因为私人感情问题,枪杀了延安抗大的一名女学生刘茜。

这件事在共产党的革命队伍里相当少见,可以说是引起了轩然大波,不仅是犯人自首,而且此事证据确凿没有任何问题。

在审判大会上,审判长雷经天直接宣判黄克功死刑,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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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黄克功被押往法场明正典刑之时,突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

“信!毛主席的信!”

只见一位红军战士骑着马高喊道,手里还扬着一封信——那是毛主席的亲笔信。

正要走上刑场的黄克功心里一激灵,是不是毛主席心怀不忍不杀自己了?是不是有人背地里拼命为自己求情,让毛主席允许自己戴罪立功了?

但黄克功没有想到的是,这封信不是赦免他的,而是要送他上黄泉路的。

那么问题来了,明明黄克功已经判了死刑,毛主席为什么要写这样一封信呢?这封信的内容又是什么呢?

这一切,还得从头说起。

当时正担任延安抗大第15队队长的黄克功,可以说是一位战功卓著的老红军了。他1927年参加革命,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长征,并在四渡赤水和娄山关战役中立过大功,由于黄克功的优异表现,他从班长一路升到了团政委。

后来到了延安,黄克功进了抗大,在那期间他和一位叫刘茜的女学员谈恋爱,那时的黄克功26岁,刘茜只有16岁。刘茜性格开朗,在老师和同学们之间很受欢迎,黄克功对她一见倾心,两人很快就确立了恋爱关系,而且在黄克功犯案之前,两人已经发展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据黄克功称,刘茜对他出尔反尔,原本她答应和自己结婚,也收了自己的不少钱物,但后来居然反悔了,这让当时已经是团政委的黄克功颜面尽失。于是,急怒攻心的他便一时激动掏出手枪,但没成想手枪走了火,一不小心把刘茜打死了。

后来经过调查,案情的真相渐渐浮出水面。

1937年10月5日的黄昏,抗大第15队队长黄克功腰上别着自己心爱的勃朗宁手枪,然后把自己的心上人刘茜约到延河附近一处僻静的沙滩上,开始说起了悄悄话。

之前刘茜跟黄克功提到过,自己想要断绝这段恋爱关系,但黄克功不同意。

黄克功不同意的原因是因为不理解,自己一个26岁的团政委,要前程有前程,要权力有权力,在战场上又身经百战立过大功,从来就没有失败过。这个女孩子为什么要拒绝自己?自己有什么配不上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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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人对爱情的了解还比较肤浅,更不懂得爱情的真谛,只知道情场如战场,战场上都没认过输,凭什么要在情场上认输?

可刘茜不管这些,坚持认为两人之间只存在过口头婚约,这根本不算数,没有父母之命,也没有媒妁之言,所以她认为自己完全可以离开黄克功,另外寻找自己的幸福。

刘茜的冷言冷语激怒了黄克功,他见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随即右手掏出勃朗宁手枪,左手拉住刘茜的手臂威胁她:“你答不答应与我和好?!”

刘茜被激怒了,于是一巴掌甩在了黄克功的脸上。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黄克功彻底被激怒了,直接将枪口对准了刘茜就扣动了扳机。

但刘茜没有死,黄克功又开出了第二枪。

黄克功在杀害刘茜之后,便立刻洗干净了身上的血迹,来到了时任抗日军政大学副校长罗瑞卿那里自首,并交代了案情经过。罗瑞卿怎么也不敢相信,一位作风硬朗的老红军、老革命,从来没犯过原则性的错误,为什么这次居然一时糊涂犯下了杀人大罪?

第二天早上,人们在延河边发现了刘茜的尸体,她身中两枪,一发子弹打在肋骨下面,另一发打在头上,鲜血淋漓。

毛主席在了解案情后,立马驳斥了黄克功“枪走火打死人的论断,因为刘茜是身中两枪才死的,打一枪就走火有可能,但打两枪绝不可能是走火。

很显然,这就是一起因感情而起的故意杀人事件。

刘茜的死在延安引发了轩然大波,一时间人心惶惶,严重破坏了中共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刘茜生前的同学们纷纷义愤填膺:“黄克功自恃有功便无视法纪,残忍自私,杀人必须得偿命!”

也有不少红军干部为他说好话求情:“黄克功可以独当一面地开展工作,能打开一个县、一个地区的工作局面,不要说一个刘茜,就是十个、一百个刘茜也抵不上一个黄克功!”

就连罗瑞卿也回想起黄克功立下的功勋,枪毙他还真有些下不去手。

还有人认为黄克功应该戴罪立功,毕竟他是一名相当优秀的红军干部,部队正是用人之时。而且,根据1934年4月颁布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中规定:“凡对苏维埃有功绩的人,其犯罪行为可以按照本条例和该条文的规定减轻处罚。”

也就是说,黄克功犯下的罪是可以酌情考虑的。

负责审理此案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有些左右为难,只得把案件的判决权交给毛泽东定夺,对黄克功是杀是饶,雷经天让毛泽东一言定夺。

同时,黄克功也给毛泽东写了一封陈述信,信中说:“念我十年艰苦奋斗,一贯忠于党的路线,恕我犯罪一时,留我一条生命,以便今后为党尽最后一点忠。”

在黄克功写完陈述信一直到他受审期间,毛泽东的回信都没有到。

1937年10月11日,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在陕北公学大院召开公审大会,这场大会有数千人参加。审判长雷经天宣判:“处黄克功死刑,立即执行!”

毫无疑问,判处黄克功死刑是毛主席的意思。

就在黄克功被押赴刑场的时候,一名红军战士带来了毛主席的一封信。黄克功心中燃起了希望,以为毛主席要刀下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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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的希望立马破灭了,毛主席这封信是要求坚决处决黄克功的。

雷经天当场宣读了毛泽东的信,这封信大概400字,逻辑严密、层次分明地讲了这几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