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刑事审判质效,近日,湟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集中在两日内开庭审理了19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刑事案件,平均每案审理用时40分钟,这是继刑事速裁团队推行成功后本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刑事案件的又一次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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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概要

- DIALOGUE TODAY -

于某某等被告人通过向他人提供银行卡密码、并帮助刷脸验证转移犯罪所得等方式非法获利1000元至10000元不等。公诉机关认为于某某等被告人明知他人利用电信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并刷脸帮助资金转出,其中涉电信诈骗资金数万元不等,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指控的被告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事实、证据进行法庭举证、质证、辩论,公诉机关及各辩护人对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均表示真诚认罪悔罪。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重点突出,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行使诉讼权利。截止发稿日,19起案件均已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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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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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势严峻,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层出不穷,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一些人为牟取非法利益,贪图小利,主动提供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违法所得,构成犯罪。提醒广大群众不要将银行账户、手机银行、微信及支付宝等提供给他人牟取利益,否则既涉嫌违法犯罪,也可能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下一步,湟中法院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优化人员配置,不断提升刑事案件的流转节奏,实现类案同判。同时强化宣传引导,以案释法,提高辖区群众守法懂法意识,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 | 湟中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