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不再孤独 陪你度过所有路途

高品质音乐全程陪伴任你选”

内含上千首无损音质的

网红神曲、经典老歌U盘

随用随听

还可以私人定制的车载优盘

不要几百元

只要几十元

心不心动?

注意!

你购买的是未经版权方授权的音乐

卖家的“音乐搬运”行为

也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

4月25日

新城法院公开宣判

首例侵犯音乐著作权案

案情回放

2022年10月以来,被告人甘某以其实际控制的深圳市某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等名义,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网络等途径获取音乐作品,经拷贝机批量复制,制作成音乐U盘,在抖音、淘工厂等网络销售平台对外出售。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截至2023年3月26日,甘某在淘工厂平台经营的某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共计销售侵权音乐U盘12万余单,在抖音平台经营的某商行等16家店铺共计销售侵权音乐U盘1.4万余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图片来源于网络)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甘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音乐作品,在抖音、淘宝等网络平台销售侵权音乐U盘十余万单,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结合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处被告人甘某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责令被告人甘某在缓刑考验期间禁止从事电子音像产品相关工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法官说法

保护知识产权是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举措,事关文化强国建设。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应当尊重创作者的辛勤劳动,建立获取音乐、视频等知识产品付费的良好消费意识和习惯,与全社会一起保护文化创新动力。

下一步,新城法院将持续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打击力度,坚持全链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织密知识产权保护网,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贡献司法力量。

刑事审判庭 张怡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