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助县公安局红崖子沟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利用QQ网络传播淫秽信息案,抓获违法人员一名,严厉打击了网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网络环境。
经查,乐都籍袁某在红崖子沟务工期间,通过手机QQ聊天软件加入多个聊天群,并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将群内含有淫秽信息的聊天记录转发给多名网友。经审查鉴定,袁某转发的聊天记录内容属于淫秽色情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对袁某给予行政处罚。
民警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八条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互助公安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当遵纪守法,依法文明上网,对非法传播淫秽信息、传播网络谣言及网络暴力等违法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希望广大网民及自媒体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使用网络,切实提高法律意识,规范网络言行,共同维护绿色文明、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源|互助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