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孟先生通过一家中介公司租了房,交了房租后,不成想租期还没到,房东就上门通知让他搬离,问了原因才知道,原来是中介公司拖欠了房东租金,而此事也带给了他不小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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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 || 租期未到,租客却被要求搬离!原因竟是……

租期未到租客却被要求搬离

竟因中介收了租金没给房东

今年2月份,孟先生着急想在金凤区悦海新天地附近租一套房,便在租房软件上进行了搜索。随后,一家叫做宁夏千城之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中介业务员添加了他的微信,并向孟先生推荐了几套房屋。

孟先生说:“中介公司业务员推荐的其中一套房我感觉还比较满意,约了看房以后就签了合同。租期从2月21日到5月21日,三个月的租金和一个月的押金共计大约8000元,我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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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随后入住的过程中,孟先生发现房屋内设施有问题,随即和中介公司进行沟通,但对方不愿积极配合的态度让孟先生比较郁闷。

更令孟先生更没想到的是,在入住两个月后的某一天,房东突然上门,要求他搬离。理由竟然是中介公司没有把他交的租金转给房东。

“房东表示自己把这个房子一直委托给中介公司让他们帮忙出租,但实际上中介公司把房子租出去以后并没有把我所交的租金交给房东。而且现在房东已经联系不上中介了,并让我搬出这个房子。随后我就和当时与我联系的那位中介业务员沟通,他告诉我中介公司已经破产了,公司员工的工资还没有发,建议我去起诉。”孟先生无奈地表示。

租期还没到,孟先生就因为中介公司的原因要提前搬离,无奈之下他只能和房东协商,最终房东同意再宽限几天。

但对于中介公司给自己造成的麻烦,孟先生认为他们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退还自己的押金和一个月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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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公司公告称经营困难申请破产

租客合法权益该如何主张?

租客将租金转给了中介公司,中介公司却没有履约将租金付给房东,这究竟是为何?对于租客的损失他们又是否愿意承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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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同孟先生一起来到了宁夏千城之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的办公场所,发现这里大门紧锁,空无一人。公司门上张贴着一张4月11日发布的公告。

公告称:由于近来公司经营决策失误和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目前经营陷入困境,致使合同履行困难面临较多经济纠纷,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严重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公司将全面停止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除此之外,还在公告最后标明,为了妥善处理房东、租客的相关权益,解答有关债权处理问题意见,公司临时成立善后小组,并附上了三个主要负责人的电话。但是记者多次拨打这三个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也没有接到回电。

针对孟先生遇到的问题,记者首先联系了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通过与举报投诉科对接,表示此类投诉应当咨询辖区住建部门或街道办事处。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据金凤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房屋中介监管属于他们科室,但拒绝接受采访。

随后,向宁夏言成律师事务所的孙攀律师进行了咨询,律师表示,由于租客是直接和中介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所以他主张权利的相对方也为中介公司,目前中介公司并不能因为发布了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就拒绝或者规避向租客承担违约责任,所以租客的合法债权依然可以在破产程序中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要求中介公司承担。

从租客和中介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来看,其中第十二条违约责任的第一项明确写着“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并积极给乙方调房,否则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由于中介公司未将租客的租金转交给房东,导致租客的实际损失,已经违反了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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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也提醒广大的消费者和房东,无论是作为房东委托中介公司出租自己的房屋,还是作为租客通过中介租赁房屋,都要选择有资质或者有履约能力的中介机构,以免产生问题以后,损失没有办法及时追回。

记者:刘淼 刘勇

编辑:王瑜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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