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强化执行效果,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01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童林,男,1986 年 3 月 6 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珙县上罗镇榕树路 39 号附 4 号
02
执行依据及执行标的
执行依据:(2023)川 0114 民初 10265 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50725元
03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法院核查属实并通过该线索将该案案款全部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给予10000元人民币奖励举报人。
04
悬赏期限
2024 年 5 月 9 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本悬赏自案件执行完毕时失效)。
05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708428734(卓玥)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湖滨路 366 号
注:凡向法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关情况,本院将予以严格保密。
编辑:周晓迪
文字:执行局 李梦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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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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