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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下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7.0版和2023年度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事例。其中,一起俄罗斯某公司诉上海某国际旅行社服务合同纠纷案审结后,原告俄罗斯公司给长宁法院送来了感谢信和锦旗,感谢中国司法的公正、高效。

长宁法院介绍,原告俄罗斯某公司与上海某旅行社自2015年起开展跨境旅游合作,由旅行社负责组织国内游客赴俄旅游,原告作为地接社负责游客在俄罗斯期间的行程、食宿等事宜。2018年,双方照例继续合作关系,并签订了一份极简版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原告多次催促,但上海某旅行社迟迟未结算服务费。原告遂向长宁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上海某旅行社支付旅游服务费本息合计966万余元。

受理案件后,合议庭发现本案存在合同条款约定模糊、服务款项缺乏结算标准、已付款项凭证混乱、域外证据获取困难等难点。考虑到当事人近年来经营状况不佳,为尽快缓解其资金压力,合议庭经多次讨论和评议,决定加快推进审理节奏。

首先,合议庭梳理证据后,以双方均无异议的一份价目表作为对账主要依据进行对账。然后,先后组织召开7次庭前会议,固定双方均认可的事实和计算标准,尽量缩小争议范围。之后,明确争议项目的费用判定标准,对35项争议点逐一分析结算标准及理由。最后,逐月、逐团、逐项核算服务费用。

在扣减双方均无异议的部分后,最终长宁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上海某旅行社支付原告欠付费用40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同时,考虑到原告作为外企在举证方面面临现实困难,合议庭保留了其仍有举证可能的部分项目的诉权。

二审法院维持了该判决,案件现已生效。

来源:上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