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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 见习记者杨文君 发自北京 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发布,其中多处涉及如何确保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公平参与招投标。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招标投标制度法规不断健全,交易效率持续提升,监管执法逐步完善,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也应当看到,当前招标投标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交易壁垒难破除、市场秩序不规范等顽瘴痼疾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基于此,国家发展改革委深入研究并牵头起草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此类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但南都记者关注到,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面临投标难、被不公平对待等问题。

《意见》还强调,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参与的政策体系。优化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举措,通过预留份额、完善评标标准、提高首付款比例等方式,加大对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的支持力度。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促进企业间优势互补、资源融合。探索将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情况列为国有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