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个视频说的是三轮车主暴打辅警,然后当地的西安公安就以涉嫌袭警罪刑事拘留,如果三轮车主的袭警罪在检察院那里提起公诉,那么很大概率法院可能会按照这个判,然后就要准备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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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评论说辅警又不是警察,没有执法权,单独执法等各种评论,意思就是为三轮车主伸冤,在这里想说,如果没有拘留,大家会说:你看又是辅警,打了白打之类的各种嘲讽。

打辅警定袭警罪是把辅警扩大解释为人民警察,暴力袭击辅警的行为是对人民警察权威的挑战、是对人民警察权威的亵渎,你不敢打警察,但是敢打辅警,这样的行为性质就像冲进派出所一顿乱砸,虽然你没打人,但这就是对人民警察、对公安机关的挑衅。

虽然袭警罪不包括辅警,但是实际判例中确实有一个案例,打了单独的辅警,法院判了袭警罪(好像是2023年),而我国对于首例案件,没有判决过的,一般都会参照其他法院判决,所以说今后袭击辅警,还是会有概率判袭警罪的。我只知道这一起,但实际中可能有更多,并未在裁判网公开。

打辅警即使不用袭罪,也可以用妨害公务罪,虽然袭警罪和妨害公务罪名称不一样,但是一旦罪名成立,出来后都叫刑满释放人员,结果都是一样。简单说就是过程不同,但结果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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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界多认为辅警在警察的监管下开展辅助性工作,是警察执法行为的依附,应当以“执法共同体”的概念实质性判断“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范围,不应将辅警排除。人民警察与辅警一同执法时,警察与辅警处于同等危险境地,同时,行为人暴力袭击辅警的行为,也会对警务造成阻碍。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多有将暴力袭击正在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辅警的行为按照袭警罪定罪处罚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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