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河南人王先生(化名)在本村居住,并且拥有合法承包地一块,2008年王先生一家在承包地上种植数百棵果树,生活平静。后其承包地被纳入征收范围,王先生所在镇副镇长与王先生沟通后,短信约定可以在按照王先生要求的补偿数额兑现后,可以随时推掉地中果树,但是2021年,在没有收到任何书面文件和通知的情况下,王先生的果树全部被不明身份人员毁坏,承包地被违法占用施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争议焦点

是否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进行的清表?

法院观点

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及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 受法律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对承包地依法享有使用、收益权利, 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当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2021 年 12 月 15 日原告与被告人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通过手机短信协商时原告表示“核桃树可随时推掉”是有前提条件的,前提条件是被告按照原告主张的补偿数额兑现。虽被告镇人民政府已经将涉案土地补偿款、附属物补偿款转至王先生银行账户,但被告向原告支付补偿款系被告单方行为,不能认定原告对此补偿款认可。依据上述事实本院可认定被告对案涉土地进 行清表时并未与原告协商一致,被告镇人民政府在未经法定程序对涉案集体土地进行清表,违反法律规定,故本院确认涉案土地清表行为违法。

史律师提醒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做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是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