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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避科技治超,一货车司机竟在车牌上安装了强光灯,天真地想打造“隐形货车”,但他的投机做法始终难逃执法人员的火眼金睛。4月24日凌晨,该司机就栽在了江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联合执法行动中。

4月24日凌晨时分,江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与交通运输局路政部门在国省干道上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期间,路政部门通过智能设备识别,精准预警了一辆严重超载货车,系统上有检测记录但没有车牌信息,存在恶意逃避非现场超载检测的嫌疑。于是将该信息同步推送到了交警,两个部门迅速联动、精准布控,在319省道上将涉事车辆成功查获,现场民警发现这辆车的车牌上都安装了强光灯,灯光十分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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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沉重的车身和压得扁平的货车轮胎,执法人员断定这应该是辆超载车,于是将车子引导至附近超限运输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经检查发现,这辆货车的载货量达97.48吨,远超法律规定的49吨,严重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更给道路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面对自己安装强光灯故意遮挡号牌和检测结果显示的超限事实,司机供认不讳,并表示以后一定不会再犯这个错误。交警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司机王某实施驾驶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作出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非法加装的强光灯就地拆除,恢复原状。交通路政部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和《浙江省公路条例》相关规定,对货车所属公司作出罚款164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私自加装超亮辅助灯、射灯等均属于违法行为,广大驾驶员和货运企业要引以为戒,切莫心存侥幸,杜绝改装和超限超载行为,共同维护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

制编:黄屹峰 一审:吴淑清 二审:何志强 终审:毛中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