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因年龄原因
安全风险意识和防护能力下降
驾乘二轮电动车、摩托车
往往会增加出行风险
案 例 警 示
2024年2月26日,在八步区信都镇两合村十字路口,一辆银色摩托车飞速驶过,碰撞到另一辆穿行路口的黄色电动自行车,双方向前滑行数米远。两位驾驶人均是老人,一位73岁,一位56岁。
当日,岑某某(男,56岁)驾驶银色普通二轮摩托车沿国道355线由灵峰镇方向往信都镇方向行驶,09时16分行驶至国道355线1328公里+500米处时,与黎某某(女,73岁)驾驶由道路西侧往东侧横过路口的黄色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岑某某、黎某某两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岑某某受伤经抢救无效在事故现场死亡。
以下图片可能会引起不适:
经过交警部门勘查认定:
岑某某驾驶车辆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且发生事故时属于超速的状态。
黎某某驾驶车辆通过有交通标志控制的交叉路口,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且未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而且事发时黎某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岑某某虽佩戴了安全头盔,但没有系牢卡扣,碰撞瞬间头盔落地,使头部失去头盔的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造成了一定伤害。
经过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认定:岑某某与黎某某承担此事故的同等责任。
大家可以看到
此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
两位老人驾驶二轮车时
车辆超速、路口不让行、
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安全提醒
驾驶员们:
一
骑行二轮车应走二轮车专用道
▶二轮车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二轮车专用道的道路上应尽量靠右行驶,不能在道路中间骑车,不要数车并行,逆向行驶,不准在道路上互相追逐、曲折竞驶。
二
骑行至路口时确认安全再通过
▶骑行二轮车至路口时,尽可能走斑马线,在过斑马线时下车推行。没有斑马线的路口,请提前减慢速度,或者停车等待,注意观察来往车辆,不要突然斜穿、横穿,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三
骑行二轮车时应正确佩戴头盔
▶骑行二轮车时,应戴好安全头盔,系牢卡扣。如果头盔过松可将调节器旋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
四
骑行不超速
▶电动自行车的最高时速不超过25 km/h,超速骑行电动自行车,容易导致车辆失控引起交通事故。
贺州交警提醒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生活中,我们除了要关心
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
更要关注他们的出行安全
看完赶紧转发或讲解给家里的“一宝”吧!
贺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宣传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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