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基本条件
01
年龄不超过35周岁;
02
取得相关领域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或即将获取博士学位;
03
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02
常规支持
01
个人待遇
全职博士后人员待遇不低于35万/年,企业联合培养博士后40-60万/年,依据在站时间支持2-3年
02
职业发展
出站后可优先考虑按宁波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
03
留甬补贴
出站留甬享受40-60万元补助
04
其他补贴
世界排名前200名高校博士毕业生可享受宁波市生活补助10万元
03
招聘领域
04
联系方式
05
平台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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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附属第一医院
02
附属李惠利医院
03
附属人民医院
04
附属妇女儿童医院
05
附属康宁医院
06
宁波市第二医院
07
宁波市眼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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