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本该对孩子好好教育,树立榜样。

然而却有家长凭着一句“他还是个孩子,能有什么错”来偏袒孩子,逃避责任。殊不知这样的做法才是真的毁了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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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就发生了一件让人气愤的“熊孩子”打人事件,而“熊孩子”家长的态度更是让网友感到愤怒

广州的王女士开了一家便利店,这天她把11个月大的女儿放在地上让她自己玩耍,自己照看店铺,这时店里进来一对母子,王女士正给顾客拿东西,却突然听到女儿的哭声

她赶紧抱起孩子安慰,然后发现监控上显示这对母子进来后,其中的小男孩突然抬腿往坐在地上玩耍的婴儿踢去。

男孩的妈妈看到了全过程,却无动于衷。

生气的王女士想要这对母子给个说法,没想到男孩的母亲却不同意带婴儿去医院检查,就连一句道歉都没有。

最后更是嚣张留话:有事找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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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王女士想着要是去医院检查完孩子没事的话,就跟这个家长和解。她的孩子看上去也就是上幼儿园的年纪,可能不懂事。

但是没想到对方态度居然如此嚣张,这让王女士也恼火极了,自己家孩子才11个月,无缘无故被她家孩子踢了一脚,居然一句道歉都没有。

孩子不懂事,难道家长也不懂事吗?现在,王女士只想走法律程序解决这件事。

这件事情被发布到网络上后,引起了网友的大量关注,这时候打人男孩的妈妈才慌了,反过来要求和解。

早干什么了?自己孩子脚踢11个月大的婴儿,作妈妈的不好好管教孩子就算了,还一味袒护他。现在事情闹大了,反过来求和解了。

不是什么事情都是一句“孩子年纪小不懂事”能解决的!

【以案释法】

对于这件事,从法律角度如何看待,男孩脚踢11月大的婴儿,真的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吗?

首先,男孩的行为构成犯罪吗?

如果事后经过医院鉴定,男孩的行为对女婴造成了轻伤及以上的损害后果,那么他的行为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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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目前我国规定,对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一般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应该责令家长对其严加看管教育,必要时候可以由政府进行矫正教育。

年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死亡或者使用特别残忍的手段导致他人重伤残疾的,经过最高检核准后,才可以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这起案件中,打人的男孩明显不满12周岁,根据规定,目前是无法追究他的刑事责任的。

其次,男孩打人的行为能够被拘留吗?

根据我国的规定,殴打他人一般情况下处5到10日的拘留。

殴打婴儿、孕妇、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行为是一种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性质非常恶劣,最高可以对打人者处15日拘留,并且可以对其罚款最多1000元。

然而,对于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一般情况下不处以行政拘留。

但是,这不意味着男孩就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了。

根据规定,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等造成损害的,其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假如监护人能够证明自己尽到了应有的监护职责,那么可以减轻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次打人事件中,男孩的年纪不足8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他脚踢婴儿的行为,他的家长应该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因为事发当时,男孩的妈妈明明看到了他的打人行为,却置之不理。明显没有尽到应有的监护义务,所以也不能主张减轻责任。

然后,如果王女士要提起诉讼,那么她可以要求男孩和他的家长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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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有个人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如果给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害。那么应该先从他们本人的财产中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费用。

不足的部分,应该由他们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男孩的母亲作为他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责任,导致孩子对他人造成侵害,那么家长就应该为此负责。

最后,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如果溺爱、袒护孩子,对他们的错误置之不理,只会害了孩子,还会危害社会。

每个“熊孩子”背后都有“熊家长”,孩子不懂事,大人难道不懂事吗?

生养生养,生了孩子就要肩负起教养他们的义务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