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公安部《关于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公通字〔2001〕97号)、公安部《对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请示的批复》(公消[2002]122号)以及《关于对〈关于调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晋公消〔2010〕4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配套标准制度,根据全市各单位发展、变动情况,大队决定对全市2024年以来投入使用的一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及因建设规模、生产性质、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全面调整。经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自行申报,我大队审查核定,确定2024年度我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27家,(保留204家,新增23家,撤销28家)。(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4年孝义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单(227家)

孝义市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