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孩子怎么啦,早恋被老师说一下,就跳楼。

辽宁大连,14岁初二男生与一个初三女生手牵手举止亲密地在操场散步,被老师看到后告知德育主任,主任在男生上体育课的时候叫出来批评教育,事后男生因为主任要求他写明情况,选择在学校五楼卫生间跳楼。造成了十级伤残后,学校垫付全部医药费,家长还是不服,把学校告上法庭,再索赔36万。

男生虽然只有14岁,但身高已经是180了,男生之所以跳楼,是因为被当众指出早恋,觉得在同学面前抬不起头来,于是选择了跳楼。

家长以学校教育不当为由,在学校垫付全部医药费之后,提出要学校赔偿36万。

对于这件事,很多家长认为,如果学校老师发现学生早恋行为,不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的话,后果可能会很严重,一旦把女生的肚子搞大了,女生家长肯定不放过男生,也不放过学校,到时候会更麻烦,这些初中生才十四十五岁,他们还是孩子,到时候怎么办呢?只能打掉,学生家长也会怪老师不管学生,让学生早恋,才造成那么严重的后果,对吧?

现在出现这样的事情了,以后再有学生早恋的话,老师看到了,是要管呢还是不管呢?管吧,出事了,老师学校要负责任,如果不管出事了,老师和学校同样要付责任,这不是两难吗?

也有家长说,如果学校出现早恋的话,老师应该私底下私聊学生,不要当众指出,让学生出丑,学生年龄小,面子薄,很容易做出过激的行为。学校应该先跟家长沟通,不要擅自处理,先联系家长,让家长教育自己的孩子,就算学校教育学生,也要私下处理。批评教育要讲究方法,特别是对青春期的学生,不要有过激的行为。学校可以教育学生,但这样的教育方法确实欠妥,谁都不想自己被当众批评教育。

有老师说:现在老师也很难,学生有问题,管也不好,不管也不好,管了还要私密地管,以后的老师是不是只能教书,育人不存在了,家长们是不是想要这样的结果呢?

对于这件事,大家觉得学校这样做,对吗?是老师的教育方法出了问题,还是学生本人的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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