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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花被称作“恶之花”

虽美艳却有“毒”

蜀黍提醒你

罂粟不是菜

种植一株也违法

请大家注意啦!

01

案例一

4月28日,县局古楼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村一房屋旁边的菜地里面种植有毒品原植物罂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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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该罂粟系村民范某将种子抛洒在房屋周边的菜地里面种植。经民警现场清点,一共种植罂粟59株。

民警立即将非法种植的罂粟铲除,并依法传唤其到所接受调查。范某对自己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02

案例二

4月20日,县局古楼派出所接禁毒大队移送线索:辖区某村一农户房屋附近有人种植罂粟。

经过民警走访排查,发现违法行为人谢某私自种植罂粟26株,大多已开花结果,民警当场对其进行铲除销毁。

“听说罂粟有缓解疼痛的功效,我悄悄在自家后院种了些,以后再也不敢了!”谢某明知种植罂粟违法,却仍心存侥幸,面对行政处罚,她懊悔不已。

据悉,为持续巩固禁种铲种工作成效,从源头上杜绝毒品原植物在辖区内种植和流通,西充县禁毒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督促禁种铲毒宣传、踏查工作,同时,深入辖区各乡镇街道村社,积极发动网格员、村干部等群防群治力量,综合运用发布通告、张贴标语、发放禁毒宣传手册等形式,全方位、深层次、长时间地开展禁种铲毒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禁种铲毒的认识,全力筑牢不能种、不敢种、不想种的思想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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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采取“无人机空中巡查+人工踏查”相结合的方式,在辖区内开展禁种铲毒踏查工作。充分利用无人机灵巧、高清、监测范围广的优势,对辖区深山纵深处、偏僻闲置房屋院落、屋顶、花园菜地进行巡查。同时,人工踏查工作盲区盲点,展开地毯式立体巡查搜索,切实做到“不漏一处、不放一株、不留死角”。

当前,正值毒品原植物罂粟开花结果时节,我县古楼、义兴等个别乡镇农户为赏花、尝鲜、治病而在小范围内非法种植。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主要缘于个别村民对禁种铲毒的法律意识淡薄、对毒品原植物的甄别能力不足。

目前,县局禁毒大队联合各派出所深入推进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已有6名违法人员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受到相应处罚。

罂粟是毒品原植物

无论出于什么用途、无论数量多少

种植、贩卖、食用罂粟均是违法行为

切勿以身试法!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行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毒品原植物有哪些?

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主要有罂粟、大麻、古柯、恰特草等。

发现毒品原植物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有履行禁毒职责的义务,发现毒品原植物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或公安机关报告。

公安机关再次提醒

罂粟是毒品原植物

无论出于什么用途、无论数量多少

种植、贩卖、食用罂粟

均是违法行为

切勿以身试法!

如发现他人违法种植、销售

请及时拨打11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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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充公安

编辑:李丹凤

审核:向 艳 王仔平

该期微信系西充公安原创,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