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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黄综法罚字[2024]第202401301号:当事人青岛善祥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红石崖中德未来城一期14组团住宅建设项目(2期)施工工地存在裸露土堆未覆盖的现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善祥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以罚款1万元。

青岛善祥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26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团结路2879号中德生态园19号楼1单元401,法定代表人为管新善。

中德未来城一期 14 组团住宅建设项目(2 期)位于黄岛区生态园 24 号线东侧、生态园 27 号线南侧,建设单位为青岛龙泰晟德置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