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毕节市赫章县政协原副主席张丽君(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毕节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纳雍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纳雍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丽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纳雍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丽君利用担任赫章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贵州检察

编辑/刘婷 责编/谢茜 审核/虎俞均 终审/曹钦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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