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公安局经开公安分局新桥派出所成功救助了一位特殊的“群众”,在4月22日下午,新桥派出所辅警罗艳正在办公时窗户外飞来一只“小鸟”,不停地用身体撞击的窗户,还没等罗艳打开窗户查看这只“小鸟”便径直掉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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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艳马不停蹄地跑下楼查看,发现这只“小鸟”爪子明显受伤、倒在地上,无力继续飞翔,罗艳先将“小鸟”小心翼翼地从地上捧起,带回办公室对爪子进行消毒包扎,后询问相关部门对其体貌特征分析判断,得知该“小鸟”是国家三级保护动物斑鸠。

经过三天悉心照顾斑鸠的爪子伤势基本好转,民警便将其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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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大家日常生活中若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不要擅自上前救助,避免发生意外,可及时拨打110,待民警及专业的救助人员前去救助。也请大家不要擅自放生各类野生动物,避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猎捕、贩卖、运输、食用各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来源:遂宁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