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便民利企有关改革部署,更好服务保障芦山县城市货运配送发展,提高城市货运配送率,推动持续优化城市道路货车通行管理政策,便利中型厢式货车通行。从即日起,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新能源货车进入芦山县城区,免入城证通行。
特此通告。
芦山县公安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