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经实地勘察和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决定启用江景南路江景首骏路段等4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自2024 年5月6日0时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一个月,2024年6月6日正式启用。

二、地点

1、江景南路江景首骏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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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酒城大道二段进瑞景东路南130米

3、酒城大道三段进华升南路南1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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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酒城大道三段出龙翔东路北120米

三、抓拍范围

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被抓拍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询车辆违法情况。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2024年5月6日

交警提醒

路口遵守信号行

变更车道需看清

谨慎行车前路平

安全驾驶筑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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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一大队

本期编辑:姜小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