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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梅州梅县南口镇人民政府水务组在巡查时发现,南口镇太和村荷树塘山塘管理范围内建有疑似私搭的长方形单层大棚,侵占塘面约40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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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县区水务局水政服务中心主任

王辉炎:

在发现这一情况后,当天下午水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会同南口镇人民政府综合执法大队、水务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同时,经过查阅该山塘的《山塘权属证书》,明确这个大棚搭建的地点是属于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

经初步调查,执法人员了解到,该大棚是某家庭农场主刘某用于养殖鸭子而建,搭建前并未经过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023年11月15日,执法人员通知刘某到梅县区水务局协助进一步调查。

根据刘某供述,2023年5月,他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陈某,并从陈某的口中了解到他有一个“荒废”已久的山塘,于是便计划利用这个山塘进行鸭子养殖。养鸭子,那不得建一个养殖大棚?看到宽阔的塘面,刘某竟打起了在水面施工搭棚的主意。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7月下旬,刘某请来施工队开始建棚。10月底,大棚搭建完毕、设备进场,正准备大干一场的刘某没想到自己最后竟等来了一纸责令整改通知书。

梅县区水务局水政服务中心主任

王辉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和《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我们)对该家庭农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自行拆除违建鸭棚,恢复原状。拆除期限到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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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提醒,山塘作为一种重要的水利设施,不仅可用于灌溉,还承担着防洪和应急水源等功能。违规搭建养殖棚,看似对山塘影响不大,但带来的问题及隐患可不小,在某些紧急情况下,甚至可能成为“小山塘”的难以承受之重。

梅县区水务局水政服务中心主任

王辉炎: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随意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设项目,一是可能会对水体造成污染,二是可能会对水利工程原有使用功能产生影响,影响度汛安全。在给当事人做笔录时,我们的执法人员也给当事人分析了其中的利害关系,耐心地对其进行了政策宣传以及解释教育工作。

近年来,非法侵占河道、侵占水利用地、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非法违建的行为屡有发生,执法人员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增强法律意识,不要为了个人的短期利益,擅自改变河道、水利用地的用途,更不要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进行非法违建。这些行为不仅对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构成威胁,更可能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造成潜在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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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梅县区水务局也将持续强化日常巡查管理,坚决制止涉水违法行为,将守护河湖安澜的“安全网”织得更牢更密。

梅县区水务局水政服务中心主任

王辉炎:

对于涉水违建问题,我们采取零容忍的态度,接下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水利工程范围内非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行为的巡查与整治工作,同时我们也会持续做好相关的政策宣传工作,多措并举,切实维护好我们河湖生态环境的安全。

耗资近百万元搭建的鸭棚仍未投入使用便半途夭折,着实令人唏嘘。刘某的案件也再次给大家伙敲响了警钟,在水利工程周围作业,一定要了解、熟悉涉水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事,同时,发现违法行为也要及时举报,共同守护碧水长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