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4月29日,安徽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为期两年的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省内外媒体先后报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华社

安徽检方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护航民生民利

记者 潘峰

新华社客户端合肥4月30日电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安徽检察机关围绕就业、养老等民生热点,以及妇女、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已开展为期两年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00余件。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安徽检察机关突出维护特定群体利益,坚持办好群众身边“小案”。两年来,安徽检察机关聚焦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点领域和情形,在监督办案中督促相关部门协同履职,探索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联动保护机制,共办理涉老案件311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行为专项清理和打击行动,监督撤销虚假婚姻登记286件;就根治欠薪工作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40余件、助力农民工讨薪1000余万元。

安徽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两年来,安徽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涉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的检察监督案件1049件,发出检察建议1032件,实质性化解案件194件。同时,针对有关行政机关怠于兑现公共政策和未及时履约践诺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73件,督促兑现资金1.2亿余元。

聚焦行政争议化解难这一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安徽检察机关坚持“一案三查”,监督行政审判是否公正、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关注行政争议是否实质化解。两年来,安徽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23件,开展公开听证145次,化解10年以上行政争议55件,实现案结事了。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安徽检察机关办理

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3件

记者 梁明星 陈志猛

记者今天从安徽省检察院获悉,自2022年4月起,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3件,提出抗诉2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520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188件。

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表示,2022年4月起,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工作中,我们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热点,以及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确定了“5+N”的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模式。

据了解,“5+N”中的“5”指安徽省检察院确定的守护“夕阳红”、守护“半边天”、助力根治欠薪、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以及“空壳公司”清理5个专项监督工作。“N”指安徽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小专项”。

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237件,已采纳205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清理“空壳公司”1546家;共办理涉老案件311件;全省共监督撤销虚假婚姻登记286件;就根治欠薪工作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40余件,助力农民工讨薪1000余万元。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23件,开展公开听证145次,化解10年以上行政争议55件,实现案结事了。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该领域“逐利执法”、执法“寻租”、执法不规范、执法粗暴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监督工作。全省共办理该领域案件220件,提出检察建议182件,已采纳140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5件。

中国新闻网

安徽检方两年办理

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3件

记者 赵强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检察机关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两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3件。

4月29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赵强 摄

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说:“我们从2022年4月起,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工作中,我们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热点,以及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确定了‘5+N’的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模式。”

据了解,“5+N”中的“5”指安徽省检察院确定的守护“夕阳红”、守护“半边天”、助力根治欠薪、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以及“空壳公司”清理5个专项监督工作。“N”指安徽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小专项”。

李卫东介绍,两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3件,提出抗诉2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520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188件,与行政机关形成工作机制76个。1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1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等。

其中,在开展促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督察监督工作方面,依托“府检联动”机制,检察机关以专项监督推动地方一些政策未兑现、协议未履行问题得到解决,倒逼出台精准公共政策。共排查兑现问题清单649个,针对有关行政机关怠于兑现公共政策和未及时履约践诺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73件,督促兑现资金1.2亿余元。

安徽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张克德在会上发布了该省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6个典型案例。据介绍,此次发布的6个典型案例是安徽省检察院首次发布行政检察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方面的案例。

中国青年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小专项”护航民生民利

安徽检察机关两年办理行政检察监督

案件4143件

记者 王海涵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近日通报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同时发布安徽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典型案例。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3件,提出抗诉2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520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188件,与行政机关形成工作机制76个。

李卫东说,自2022年4月起,安徽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社会治安等民生热点,以及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确定“5+N”的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模式。

其中,“5”指省人民检察院确定的守护“夕阳红”、守护“半边天”、助力根治欠薪、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以及“空壳公司”清理5个专项监督工作。“N”指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小专项”。

例如,开展“空壳公司”清理专项监督。针对在刑事案件中发现的虚假注册登记“空壳公司”,出售营业执照、对公银行账户交由他人使用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大对相关行政机关监督力度,督促其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秩序。两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237件,已采纳205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清理“空壳公司”1546家。

此外,2023年,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依法妥善办理涉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的检察监督案件1049件,发出检察建议1032件,实质性化解案件194件,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全省检察机关还突出维护特定群体利益,高质效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

两年来,聚焦农村老人赡养、老人医疗服务、老人退休养老金及补贴发放,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规范设立和安全运行,老年人保健品投资市场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点领域和情形,共办理涉老案件311件。

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撤销虚假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案。由于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曾经落后,“骗婚”或“被结婚”的现象一定程度存在。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一些“冒名”“虚假”婚姻陆续被发现,但由于缺少明确规定,受害人往往无法撤销婚姻,通过报案或通过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渠道寻求救济很难走通。

张某某2005年与使用虚假姓名的封某甲登记结婚,但封某甲仅与其生活不到一个月便离家出走,音讯全无。因存在该条婚姻登记记录,张某某至今无法再婚,其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婚姻登记亦未获支持。针对这一难点,检察机关通过调查核实,查明虚假婚姻登记的事实,督促行政机关撤销张某某的婚姻登记,并与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清理纠正以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促进共同治理,做实检护民生。

中安在线

安徽检察机关办理

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3件

记者 苏艺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4月29日,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召开的“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2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3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520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188件。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从2022年4月起,全省检察机关部署了为期两年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社会治安等民生热点,以及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确定了“5+N”的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模式。其中“5”指省检察院确定的守护“夕阳红”、守护“半边天”、助力根治欠薪、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以及“空壳公司”清理5个专项监督工作;“N”指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富有地方特色的“小专项”。

“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3件,提出抗诉2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520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188件,与行政机关形成工作机制76个。1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1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李卫东介绍说。

行政检察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检察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途径之一。据介绍,我省行政检察监督具体的做法及成效体现为“三个突出”,突出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依法能动履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突出维护特定群体利益,高质效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突出检察为民办实事,以“我管”促“都管”推动诉源治理。

新闻发布会同时公布了6起全省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虚假婚姻登记检察监督案。李卫东介绍,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的发展,一些重复登记、以非真实身份办理婚姻登记的情况陆续被核查发现,根据婚姻自由,结婚自愿的基本原则,这种婚姻关系不能成立。但在现实处理中,却有通过民政部门自行撤销难,通过诉讼途径获得救济难,通过公安机关立案难等诸多障碍。根据《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安徽检察机关展开了专项监督,会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民政部门通过会签协作文件,建立各方参与、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此类问题解决。

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张克德介绍,目前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正在按照最高检有关开展“检护民生”“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持续关注重点民生领域与特定群体权益保护问题,持续强化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和劳动者权益保障,特别是加大对涉及网络带货主播、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职业伤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会福利等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力度。同时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检察监督和深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督察监督工作。

大皖新闻

两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办理

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3件

记者 赵明玉

大皖新闻讯 4月29日,安徽省检察院召开检察机关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专项工作发布会。自2022年4月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3件,提出抗诉2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520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188件。

2022年4月起,安徽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社会治安等民生热点,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3件,提出抗诉2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520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188件,与行政机关形成工作机制76个。

2021年国家生育政策调整优化后,相关政策已明确社会抚养费未征收或未征收完毕的,终止征收,但由于缺少配套的细化规定,一些已经在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的社会抚养费案件未能及时得到处置。

吕某被某商业公司招聘至某小区任车位销售经理,从事车位管理、销售等工作。后吕某在某小区停车场工作时被他人驾驶机动车撞伤。

商业公司负责人事先同意在吕某的《员工考勤表》《误工证明》上加盖公司印章,后又以加盖的印章系伪造,与其备案印章不一致为由否认印章真实性。检察机关充分运用调查核实权,查明某商业公司经营管理中对外使用多枚印章,并结合吕某工作证、工资发放等其他证据,综合认定双方劳动关系成立,监督人民法院纠正错误裁判,认定吕某构成工伤。本案中将同时使用多枚印章的法律风险确定由公司承担,公司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使用的多枚印章效力不能作选择性承认,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9日,该案和其他5案例被作为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典型案例发布。

安徽商报

两年来,安徽省检察机关办理

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3件

融媒体记者 刘晓然

4月29日,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召开的“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22年4月起,安徽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3件,提出抗诉2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520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188件,与行政机关形成工作机制76个。

保护市场主体权益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2023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依法妥善办理涉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的检察监督案件1049件,发出检察建议1032件,实质性化解案件194件,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

依托“府检联动”机制,以专项监督推动地方一些政策未兑现、协议未履行问题得到解决,倒逼出台精准公共政策。共排查兑现问题清单649个,针对有关行政机关怠于兑现公共政策和未及时履约践诺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73件,督促兑现资金1.2亿余元。

针对在刑事案件中发现的虚假注册登记“空壳公司”,出售营业执照、对公银行账户交由他人使用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大对相关行政机关监督力度,督促其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市场秩序。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237件,已采纳205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清理“空壳公司”1546家。

维护特定群体利益 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

聚焦农村老人赡养、老人医疗服务、老人退休养老金及补贴发放,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规范设立和安全运行,老年人保健品投资市场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点领域和情形,我省检察机关开展守护“夕阳红”专项监督,在监督办案中督促相关部门协同履职,探索建立健全老年人权益联动保护机制。两年来,共办理涉老案件311件。

为保障女性权益,省检察院牵头与省法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会签《关于建立办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婚姻登记类案件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国率先开展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行为专项清理和打击行动。两年来,全省共监督撤销虚假婚姻登记286件,有效维护了妇女群体的婚姻自主权。

聚焦房地产开发、教育培训、新就业形态等重点行业存在的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欠薪问题,开展助力根治欠薪专项监督,及时核实并督促住房城乡建设、教育行政、交通运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及时履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职责。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就根治欠薪工作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40余件,助力农民工讨薪1000余万元。

合肥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安徽省检察机关专项监督工作

交出“成绩单”

全媒体记者 王雅雯 实习生 宣如月

4月29日,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并发布了6个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典型案例。

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介绍,从2022年4月起,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3件,提出抗诉2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520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188件,与行政机关形成工作机制76个。

其中,1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1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11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5件案例入选最高检优秀案例,“5+N”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被省委依法治省办评为“法治为民办实事”优秀案事例。最高检先后19次刊发推广安徽各地特色“小专项”相关做法,3个专项监督工作被最高检评为“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优秀特色“小专项”。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监督,2023年开展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小专项”。依法妥善办理涉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的检察监督案件1049件,发出检察建议1032件,实质性化解案件194件,着力营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促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督察监督工作。共排查兑现问题清单649个,针对有关行政机关怠于兑现公共政策和未及时履约践诺问题,依法制发检察建议73件,督促兑现资金1.2亿余元。

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发检察建议237件,已采纳205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清理“空壳公司”1546家;共办理涉老案件311件;全省共监督撤销虚假婚姻登记286件;就根治欠薪工作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40余件,助力农民工讨薪1000余万元。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23件,开展公开听证145次,化解10年以上行政争议55件,实现案结事了。

此外,全省检察机关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该领域“逐利执法”、执法“寻租”、执法不规范、执法粗暴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监督工作。全省共办理该领域案件220件,提出检察建议182件,已采纳140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5件。

【典型案例】

某县检察院督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履职行政检察监督案

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等八家公司(以下简称案涉八家公司)负责某工程项目土方运输。2022年8月25日晚至26日凌晨,案涉八家公司共计51辆渣土车超载运输土方被抓取拍摄,某县交通运输局对51辆渣土车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但仅对立案在先的12辆渣土车所属运输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他39辆渣土车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仅要求相关运输企业接受法制教育并签订承诺书。

某县检察院接到上级检察机关转交的该案线索,依法调查查明:某县交通运输局在处理同批51件违法超限行为时,没有按照违法行为的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处罚,同城同事不同罚;办案程序存在未依法集体讨论、先裁决后取证、法制审核倒签等违法情形。

2023年6月21日,某县检察院向某县交通运输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该局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统一执法标准,合法合理行使裁量权,杜绝“同城同案不同罚”;严格遵守办案程序规定,加强教育和培训,加强案卷评查和管理。

某县交通运输局采纳检察建议,撤销对39台车辆超限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的决定,与已处罚的12台车辆按相同标准进行处罚,并修改和完善该县治超领域内部办案程序规定,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新知安徽

为期两年,安徽通报行政检察

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成效

4月29日上午,安徽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为期两年的深化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出席发布会,通报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省检察院二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吴贻伙主持发布会。

据李卫东介绍,自2022年4月起,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围绕就业、教育、社保、医疗、住房、养老、社会治安等民生热点,以及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确定了“5+N”的专项监督工作开展模式(即省检察院确定的守护“夕阳红”、守护“半边天”、助力根治欠薪、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以及“空壳公司”清理5个专项监督工作+“N”个各地检察机开展的特色“小专项”)。

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143件,提出抗诉2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5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520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188件,与行政机关形成工作机制76个。1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1件案例被最高检评为“2023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11件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5件案例入选最高检优秀案例,“5+N”护航民生民利专项监督工作被省委依法治省办评为“法治为民办实事”优秀案事例。最高检先后19次刊发推广安徽各地特色“小专项”相关做法,3个专项监督工作被最高检评为“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优秀特色“小专项”。

在突出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方面,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市场主体权益保护专项监督、行政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小专项”,依法能动履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依托“府检联动”机制,开展促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督察监督工作,推动地方一些政策未兑现、协议未履行问题得到解决,倒逼出台精准公共政策。开展“空壳公司”清理专项监督,针对在刑事案件中发现的虚假注册登记“空壳公司”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大对相关行政机关监督力度,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

人民群众身边“小案”,事关民生大事。在维护特定群体利益方面,通过开展守护“夕阳红”专项监督、守护“半边天”专项监督、助力根治欠薪专项监督,高质效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聚焦养老、医疗、妇女权益、农民工群体,通过探索建立老年群体保护机制,在全国率先开展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婚姻登记行为专项清理和打击行动,督促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及时解决欠薪问题等方式,依法履职解决农村老人赡养、妇女婚姻自主权和农民工合法权益。

在专项行动中,安徽省检察机关还突出检察为民办实事,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持续推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能动履职、主动作为,结合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执法乱象问题多发领域入手主动出击,以专项监督不断推动诉源治理。

安徽省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张克德发布典型案例并作说明。据介绍,此次发布的6个行政检察监督护航民生民利典型案例,是从全省三级院报送的60多件案例中精心挑选,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空壳公司治理、虚假婚姻登记撤销难等重点民生领域和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等多个领域,充分体现了行政检察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的法治担当。

新华社、中新社、中国青年报和中安在线的记者就检察机关监督虚假婚姻登记类案件、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监督工作等进行了提问。

18家中央及地方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安徽省检察院第一至第十一检察部、研究室相关负责人参加发布会。

安徽检察新媒体出品

审核丨吴贻伙

编辑丨李昂

投稿邮箱丨ahjcxm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