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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提供几张电话卡,就能轻松获利万元,这等“好事”可不是什么好事。近日,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徐某。

2023年12月,犯罪嫌疑人徐某在聊天软件上结识上线A,对方让其提供手机卡,声称可以安装一款手机软件能自动拨打电话来赚钱,承诺给徐某一小时500元的报酬。

徐某虽然猜到对方可能用手机卡拨打诈骗电话,但对丰厚的报酬很是心动,为打消其顾虑,上线称电话是软件自动拨打的,出了事和徐某没关系。

之后徐某向上线提供其本人7张手机卡,还以每张两三百元不等的价格向朋友李某等人购买手机卡用于给上线拨打诈骗电话。

至案发,徐某共计使用二十余张手机卡拨打诈骗电话获利近两万元人民币。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方提醒: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包括手机卡、物联网卡、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结算卡、支付账户等)用于犯罪活动或者被他人用于犯罪,情节严重的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本案徐某明知上线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犯罪提供二十余张手机卡,该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来源|莆田晚报